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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第二届 “青春梦 青年成长服务计划”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4-15 浏览量:155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04-14/2018-04-20
  • 项目类型 :
      现代服务业
  • 扶持方式 :
      奖励
  • 资助金额 :
      8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第二届“青春梦 青年成长服务计划”项目征集活动的通知


各社会组织:

  为了贯彻中央党的群团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实施《中长期青年发展规划(2016-2025)》,根据共青团中央联合民政部、财政部制定下发的《关于做好政府购买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的意见》要求,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丰富社会工作服务供给,引导香洲区青年社会组织积极参与共青团工作、承接青少年事务,进一步促进香洲区青少年公益事业的健康发展,由共青团珠海市香洲区委员会资金支持,举办第二届“青春梦 青年成长服务计划系列“公益创投活动。具体内容如下:


  一、资助范围

  (一)项目范围

  符合群团改革方向,适应当前香洲区青少年需求,以促进青少年全面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出发点的专业服务。资金扶持的青(少)年公益项目重点领域包括:青(少)年思想引导、青(少)年身心健康服务,青年交友婚恋服务,青年就业创业服务,青(少)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青少年权益维护和社会保障、违法犯罪预防等服务,其他青(少)年公益服务。

  1.普惠型项目:

  (1)青年思想引导服务:青(少)年理想信念宣传教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践行,网络舆情分析和引导支持、网络素养教育服务,网络文化产品生产服务。

  (2)青年身心健康促进服务:青(少)年社会实践教育和活动支持服务,体育、文化教育和活动支持服务,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和心理咨询服务,安全保护、自我防护教育,毒品预防教育和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

  2.专业型项目

  (1)青年社会融入与社会参与支持服务:青(少)年志愿服务培训支持,公益服务活动支持,参与政治生活和社会公共事务支持、民族整合、国际交往等交流融合教育和活动服务。

  (2)青年合法权益维护和社会保障支持服务:青(少)年权益政策法规宣传教育,普遍性利益诉求表达和反馈支持,教育、就业等权益维护支持,侵害青(少)年合法权益行为预防服务,残疾青(少)年关爱、扶持保障及社会融入服务。

  (3)青少年违法犯罪预防:法治宣传教育,未成人司法保护服务,重点青少年群体的困难帮扶、心理疏导、行为矫治、监护干预等服务。

  3.探索型服务项目

  (1)青年文化交友婚恋服务:婚恋观和家庭观教育引导,健康的青年文化交流活动,青年婚恋交友活动,青年文化人才培养,青少年文化活动和服务,性健康和优生优育宣传教育。

  (2)青年就业创业服务:就业创业政策宣传解读,就业创业信息支持等中介服务,就业创业能力提升和资源链接服务,青年文化人才培养,就业困难青年就业服务,青年创业实践培训活动,文化精品创作生产服务。

  (3)其它青(少)年公益服务:青(少)年社会工作倡导、研究咨询,青少年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培育督导以及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机构发展培育等间接服务,政府委托的其他青(少)年社会工作服务,有助于宣扬公益理念、促进社会发展进步、具有创新性的其他青少年事务公益服务。

  (二)项目要求

  1.在香洲区内实施,以青(少)年为服务对象;

  2.符合珠海本土青(少)年的广泛需求;

  3.具有公益性和创新性,项目科学可行;

  4.实施主体具有专业性和较强的执行能力。


  二、申报条件

  全市范围内登记在册且上一年度年检合格,或新登记注册,至活动公告发布之日起立6个月以上,尚未到年检期的社会组织,已备案登记的社区社会组织,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具有稳定的经费来源;

  (二)具有完善的组织架构和健全的工作队伍;

  (三)具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和独立的银行帐号;

  (四)具有开展实施社会服务项目和筹募社会资源的经验和能力,能够动员社会广泛参与;

  (五)可吸引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有能力组织志愿者参与。


  三、申报时间

  通知公布之日至2018年4月20日,申报机构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逾期不予受理。


  四、申报材料

  (一)《青春梦 青年成长服务计划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二)《青春梦 青年成长服务计划项目预算明细表》(见附件2);

  (三)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四)项目合作单位(相关职能部门和实施社区等单位)合作意向书;

  (五)专职人员劳动关系证明材料(社保、劳动合同均可);

  (六)其他要求提供的材料。

  社会组织须在申报截止日期前,将签字盖章的纸质材料提交至珠海市香洲区亲青汇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地址:香洲区人民东路518号司法局一楼)。项目申报表、项目预算明细表各一式四份(加盖公章),A4纸双面打印,单独装订成册,并提供电子版;其它材料一式两份,并提供原件备查。电子材料以“机构简称+项目名称+香洲区青年社会组织青少年创投项目”命名文件夹,将项目所有申报材料、资质证明等材料扫描件于2018年4月20日前上传电子邮箱:xzqqh@foxmail.com,逾期将不予受理。


  五、资助方式

  重点资助社会需求突出、创新性强、预期社会效益良好的青少年公益创投项目。本次预计申报资助项目10-15个,其中普惠型项目单个金额不超过6万元,专业型项目单个金额不超过8万元,探索型项目单个金额不超过5万元。具体资助经费按项目内容和预算确定,特殊项目扶持经费和实施范围由评审委员会另行商定。每个社会组织原则上只能申报1个项目,申报项目实施期限最长为一年。


  六、项目流程

  (一)项目准备

  主办方通过新闻发布、自媒体宣传、社区动员等形式,向社会发布本计划的项目申报通知。

  (二)项目申报

  1.第三方督导评估机构对社会组织以适当的形式进行项目申报指引及相关培训、个性化辅导。

  2.第三方督导评估机构接受项目申报,并对相关资料进行汇总。

  3.第三方督导评估机构对公益项目的内容和申请资质等情况进行初审,并及时将结果反馈至申报机构,对须修改再完善的申报机构进行项目指导。

  (三)项目评审

  1.邀请社会组织管理、社会工作管理、相关专业领域的领导和专家组成评审委员会,开展项目评选工作。

  2.符合申报要求的项目,评审委员会通过审查申报材料的方式,对申报单位的资质、能力和申报项目的真实性、必要性等进行综合评估,确定入选的公益创投项目和项目资金额度(见附件3、附件4)。

  3.主办方对入选申报项目进行15天公示,公示期间未发生举报、投诉的,确定为最终入围项目;如发生举报、投诉的,评审委员会将对其重新审核,并做出最终答复。

  4.通过评审未能获得资金资助的项目,项目资料将归档至香洲区亲青汇项目资源库,并协助进行社会资源筹资、香洲区各镇街需求项目推荐等。

  (四)项目实施

  1.举行资助项目签约仪式,由团区委与受资方社会组织、第三方督导评估机构正式签订合作协议。

  2. 受资方社会组织按照项目活动方案提供青少年公益服务,全面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3.受资方社会组织在项目结束后,以书面形式向第三方督导评估机构提交总结报告,并上报相关材料。


  七、项目评估

  共青团珠海市香洲区委员会委托珠海市香洲区亲青汇青年社会组织培育发展中心为第三方督导评估机构,对扶持项目实施进度及效果进行考评验收。验收将重点对项目资金的管理使用、项目实施结果、受益对象和社会效益等情况进行检查计分(见附件5)。评估验收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其中,90分以上为优秀,70-89分为合格,60-69分为基本合格,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评估验收结果将在香洲区亲青汇网站予以公示,并作为下一年度团区委青年服务资金支持项目和向香洲区各镇街推荐项目的重要依据。 

  共青团珠海市香洲区委员会

  2018年4月14日

(联系人:王祎薇、罗泳仪,咨询电话:0756-2288215)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