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扶持奖励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促局,各有关单位:
为顺利组织开展我区2017年度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扶持奖励申报工作,根据《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扶持奖励办法的通知》(南府〔2016〕24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南海区内2017年通过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产品认定、广东省高新技术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入库的企业,服务南海区内企业认定为2017年高新技术企业的中介机构。
二、申报材料
(一)第一类:对高新技术企业的扶持奖励(首次通过认定30万元(含入库补助10万元),重新认定15万元)
1、《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扶持奖励申请表》(附件1,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交镇(街道)科技部门复核后,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镇(街道)科技部门公章)。
(二)第二类:对纳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给予10万元补助
1、《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扶持奖励申请表》(附件1,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政府批复文件(提供批复文件正文部分+企业名所在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三)第三类:对企业每认定1件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给予1000元补助
1、《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扶持奖励申请表》(附件1,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企业2017年度获得高新技术产品清单(附件2,原件,加盖公章)。
4、高新技术产品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提供原件交镇(街道)科技部门复核后,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镇(街道)科技部门公章)。
(四)第四类:对成功服务南海区内企业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介机构给予每认定1家3万元的奖励
1、《佛山市南海区推进高新技术企业发展专项扶持奖励申请表》(附件1,原件,加盖公章)。
2、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已“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中介机构2017年南海区内服务对象清单(附件3,分镇街填写。原件,加盖公章)。
4、服务对象高新技术企业证书(复印件,加盖中介与服务对象公章)。
5、与服务对象签订的服务合同(复印件,加盖中介与服务对象公章)。
(五)申报材料编制要求
申报材料分为纸质版和电子版两部分,由镇(街道)经促局汇总后报送给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1、纸质材料:按顺序打印、装订纸质材料,一式3份。
2、电子版材料:按顺序将材料整合成一个PDF文档,并以“申请奖励类别+企业名”命名。申请奖励类别:第一类第二项(首次认定高企),第一类第三项(重新认定高企),第二类(培育入库),第三类(高品),第四类(中介)。
3、若企业同时申请两个及以上类别的奖励,需要每个类别提供一份申报材料。
三、申报时间
企业向所在镇(街道)提交申报材料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25日,镇(街道)经促局报送材料至区生产力促进中心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5月31日。
四、其它注意事项
1、根据办法第二条“第一类第二项扶持奖励的补助金额包含企业已申请获得的第二类扶持奖励补助金额”,若2017年纳入省高企培育库的企业当年同时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请直接申请首次认定补助30万元;若2016年纳入省高企培育库已获得区10万元补助、2017年通过高企认定的企业,本次补助金额为20万元。
2、对中介服务机构的扶持奖励对象包括成功服务南海区内企业首次认定和重新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的中介机构。
3、中介机构的奖励申报材料请递交到服务对象所属镇街。若服务对象分布于不同镇街的,请分别向各镇街提交对应的奖励申报材料。
五、联系方式
(一)桂城街道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小姐,冯小姐,0757-86089186;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桂城街道天佑三路3号南海科学馆A座102南海区生产力促进中心;
电子版材料受理邮箱:nhppc@sina.com。
(二)九江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曾先生,0757-86589035;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九江镇启航大道2号A栋九江镇行政服务中心15-19号法人窗口;
电子版材料受理邮箱:jjjfb@163.com。
(三)西樵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先生,陈先生,0757-86863668;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西樵镇登山大道政府大楼3号经济促进局4室;
电子版材料受理邮箱:578912808@qq.com。
(四)丹灶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潘先生,0757-85431366;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丹灶镇金沙城区金兴路7号丹灶镇行政服务中心34,35号窗口;
电子版材料受理邮箱:dzjfb@163.com。
(五)狮山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孙先生,0757-86683630;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狮城路3号狮山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13、14、15、16号窗口;
电子版材料受理邮箱:gxqjjfzhkjj@163.com。
(六)大沥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万小姐,0757-85526797;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大沥镇振兴路54号大沥镇行政服务中心1号楼一楼综合窗口;
电子版材料受理邮箱:dltech@163.com。
(七)里水镇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黄先生,0757-85620900;
纸质材料受理地址:里水镇新兴路15号里水镇行政服务中心一楼31号窗经营许可类窗口;
电子版材料受理邮箱:835097803@qq.com。
(八)区生产力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梁小姐,冯小姐,0757-86089186。
(九)区科技局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蒋小姐,0757-86331271。
佛山市南海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