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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补充新增项目申报情况公示
按照《天津市商务委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务流通〔2017〕36号)、《天津市商务委 天津市财政局关于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补充新增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商务流通〔2018〕29号),经企业申报,各区(企业集团)初审。现将天津市开展供应链体系建设补充新增项目予以公示(见附表)。公示期自2018年10月17日至10月23日。对上述项目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可以书面形式向天津市商务委反映。
联系人:高峰
联系电话:58665682 传真:58665839
天津市商务委员会
2018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