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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申报北京市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供应商推荐目录的通知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北京行动纲要》《北京市加快科技创新发展智能装备产业的指导意见》,推动北京市智能制造装备产业发展,加快提升北京市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供给能力,促进产需对接,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以下简称市经济信息化委)组织开展《北京市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供应商推荐目录(2018)》(以下简称《推荐目录》)编制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企业条件
企业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一)在本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拥有固定的办公场所。
(二)正常运营3年以上,管理规范,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公众形象,合法、诚信运营,财务状况良好, 近3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卫生、劳动、纳税、信贷、质量、知识产权等不良记录。
(三)拥有自主核心技术,装备产品的授权专利不少于6项(发明专利不少于3项)或与关键装备产品相关的软件著作权不少于10项,且近3年内未出现侵权行为。
(四)在所属产业领域影响力大,具有良好的成长性;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探索采用新的服务模式和机制,促进智能制造的规模化应用。
二、申报产品条件
申报产品应属于高档数控机床与工业机器人、增材制造装备、智能传感与控制装备、智能检测与装配装备、智能物流与仓储装备五种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参考附件1),具有一定的技术先进性和市场占有率,且符合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方向。
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产品将优先入选:
1. 国家先进装备制造业重点领域首(台)套产品;
2. 国家、北京市自主创新产品;
3. 国家单项冠军产品;
4. 国家高新技术产品;
5. 北京市新技术、新产品。
三、工作程序
(一)申报单位填写《北京市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供应商申报书》(详见附件2),并报送至市经济信息化委智能装备处。
(二)市经济信息化委负责组织开展评估工作;评估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编制形成《北京市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供应商推荐目录(2018)》,对外正式发布,《推荐目录》有效期为3年。
四、工作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于2018年10月31日前,将《北京市智能制造关键技术装备供应商申报书》(纸质文件一式五份和电子档光盘)报送市经济信息化委,逾期将不予受理。
(二)列入《推荐目录》的装备供应商应定期向市经济信息化委报告企业经营情况,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五、《推荐目录》的使用
列入《推荐目录》的核心装备供应商,享有以下优先权:
(一)优先推荐参与国家智能制造专项、北京市“智造100”工程、北京市高精尖产业发展资金项目。
(二)优先推荐与北京市有智能制造技改升级需求的企业对接。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57587792;63266510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惠新东街6号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智能装备处624室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10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