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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科学技术厅转发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104号)转发给你们,有关项目申报指南具体内容可登录科技部网站(http://www.most.gov.cn)查询、下载。请按照通知要求,认真、及时做好项目组织申报。
一、项目申报时间节点要求
拟通过我厅进行推荐的项目,请各申报单位在2016年5月4日17:00前通过国家科技管理信息系统公共服务平台(http://service.most.gov.cn)提交项目预申报书。逾期可不予受理推荐。
我厅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汇总,研究确定最终推荐名单。获推荐的申报单位应于2016年5月11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申报单位公章的预申报书(纸质,一式2份),寄送国家对口重点专项管理专业机构。
二、项目申报对口业务部门
(一)“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中国生物技术发展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陈昭君;联系电话:0591-87868019。
(二)“海洋环境安全保障”重点专项
国家对口管理机构:中国21世纪议程管理中心。
科技厅对口处室:社发处;联系人:王伯玱;联系电话:0591-87883248。
附件:《科技部关于发布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重大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防控研究等重点专项2016年度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国科发资〔2016〕104号)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6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