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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31 浏览量:1409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8-10-31/2018-11-30
  • 项目类型 :
      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的通知》(工信部产业〔2018〕12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健全工业设计创新发展体系,大力推广“设计赋值法”,充分发挥工业设计在制造业提质增效中的支撑作用,决定开展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现就做好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目标

  工业设计研究院以工业设计领域公共服务为核心功能,以工业设计关键共性技术为研究重点,整合集聚各类设计资源,充分运用数字经济技术,建设开放共享的研究开发平台、协同高效的成果转化平台、产学研联动的人才培养平台、支撑制造业创新发展的公共服务平台。到2022年,在重点行业和优势领域建设一批研究实力雄厚、公共服务能力强的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争创若干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

 

  二、创建原则

  坚持企业主体,政府引导。按照企业化管理,市场化运营,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各级经信部门应加强对工业设计研究院建设的前期支持和引导,统筹协调解决相关问题,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

  坚持突出特色,服务产业。围绕我省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和传统产业改造提升工作,统筹考虑区域布局和行业布局,立足优势产业,面向共性需求,合理定位发展方向,分行业有序推进工业设计研究院的建设。

  坚持立足浙江,辐射全国。积极协同浙江现有工业设计机构、人才、资金、基础设施、工作平台等,通过项目合作、人才培养交流、共建机构等形式,形成服务全国的工业设计研究院的体系架构。

 

  三、工作任务

  (一)基础研究。根据制造业发展趋势和我省制造强省建设任务要求,开展设计理论研究,工业设计领域关键共性研究,加强工业设计新理念、新材料、新技术、新工具推广等的推广应用,开发制造业高质量发展需要的关键设计工具、软件。

  (二)产业支撑。发挥工业设计对传统产业改造提升的推动作用,推进产品迭代升级,提升产品竞争力,赋予品牌新价值。建设以工业设计为核心的互联网设计服务平台,推动发展众创设计、众包设计、云设计等新型设计服务模式。

  (三)技术支持。运用数字技术开展创新设计,聚焦CAD、CAE等应用计算机辅助研发设计系统,推广基于三维模型的产品设计与虚拟仿真、快速成型等智能设计。建立工业设计数据资源中心,形成技术支撑能力。参与设计领域相关标准制订工作。

  (四)成果转化。以工业设计为核心,链接上游的资金要素和下游的加工、市场等环节,有效整合各类设计资源和发展要素,实现资源共享和合作共赢。具备产品试制、检验检测、质量认证、模具制造等项目能力,加强成果转化全流程知识产权保护能力建设。

  (五)公共服务。为政府部门提供行业分析、政策研究、宣贯落实等支撑服务。为企业提供工业设计相关的战略咨询、过程管理、技术支持等业务服务,以及商务、金融、市场、财务、法律等延伸服务。

  (六)人才培养。加强与相关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根据行业特点开展知识普及、技能提升等专业培训。探索开放式人才培养模式,推动设计人才国际国内双向交流和联合培养。

  (七)交流合作。组织开展设计供需对接。推动对外合作,广泛吸引全球设计智慧。推动工业设计“走出去”,为“一带一路”建设等提供设计服务,提升我省工业设计的国际竞争力。

 

  四、创建程序

  (一)组织发动。按照“政府引导、企业自愿”原则,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积极发动本地区工业设计相关企业、机构、平台申报。鼓励省级重点企业设计院积极创建工业设计研究院。

  (二)方案报送。申报主体应符合《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基本条件》(见附件1)要求,编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方案》(编制要点见附件2),并随附相关材料上报当地经信部门。各市、县(市、区)经信部门负责申报方案的初审工作,其中“区”特指萧山区、余杭区、富阳区、临安区、洞头区、上虞区、柯桥区,并于2018年11月30日前正式行文报送省经信厅,申报材料按申报主体单独装订(纸质版一式一份,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

  (三)评审考核。省经信厅将组织专家对上报的申报方案开展评审,择优确定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名单。原则上同行业只确定一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我厅将定期对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进行考核,对达不到考核要求的,取消其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称号。

  (四)推荐培育。加强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的统筹指导,按照好中选优的原则,选择一批发展成熟的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向工信部推荐为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培育对象。

 

  五、联系方式

  省经信厅生产服务业处:苏孝鹏,电话:0571-87058210,邮寄地址:杭州市体育场路479号,邮编:310007,电子邮箱:fwyc@zjjxw.gov.cn。

  附件:1.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基本条件

  2.省级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方案(编制要点)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厅

  2018年10月30日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国家工业设计研究院创建工作指南>的通知》

  转载来源:工信部

  转载时间:2018年10月31日

  转载链接:http://www.miit.gov.cn/n1146285/n1146352/n3054355/n3057292/n3057305/c6254510/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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