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转发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转发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闽科高〔2016〕7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申请企业应国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网” (网址:www.innocom.gov.cn,以下简称“高企工作网”)进行注册登记(已注册的企业无需再注册),并提交申请材料。
2、2016年重新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且需要更名的企业,需先完成更名程序,再申请重新认定。
3、申报企业应在9月15日前,将申报认定材料初稿送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审核,专项审计报告未正式定稿可先将相关附件材料送审;9月30日前将网络打印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式6份报福州市科技局;并将《企业研发项目经费和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表》(见省厅通知附件3)电子文档资料发送邮箱fzkjgxc@163.com。
4、各县(市)区、高新区科技主管部门应积极发动和辅导辖区内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9月30日前将认定申报汇总推荐清单(见附件5)加盖公章上报福州市科技局。
5、其它事项详见福建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的通知》
6、联系方式
联系人:叶巧、谢辉
联系电话:83363411、83332504
地址:福州市南江滨西大道193号东部办公区3座523室福州市科技局高新处
福州市科学技术局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