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认定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通知
国科发高〔2019〕12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科技厅(委、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文化和旅游厅(局)、广播电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党委宣传部、网信办、文化体育新闻出版广电局:
按照《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国科发高〔2018〕72号)、《科技部办公厅、中宣部文改办关于开展2018年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高〔2018〕17号)要求,科技部、中央宣传部会同中央网信办、文化和旅游部、广电总局启动了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认定工作。各省级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和党委宣传部门按要求联合推荐了一批候选基地,经合规性审核、专家函评、会议答辩、调研实勘、部门商议、公示等环节,决定认定苏州高新区等5家集聚类基地、北京四达时代软件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等16家单体类基地为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名单见附件)。
请你们进一步加强对区域内国家文化和科技融合示范基地的指导和支持,充分发挥基地的示范带动作用,推动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促进文化产业和文化事业发展,使基地成为文化和科技深度融合的示范区、政策体系和管理机制先行先试的试验田、文化科技产业创新发展的先锋队。
特此通知。
科技部
中央宣传部
中央网信办
文化和旅游部
广电总局
2019年4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