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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9-27 浏览量:2253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19-11-11/2019-11-22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资质认定,工程中心/技术中心/实验室/研发机构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关于组织开展2019-2020年度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设区市科技局、平潭综合实验区社会事业局,省直有关部门,各有关单位:

  根据工作计划安排,为进一步完善我省科技创新体系,提升科技型企业创新能力,培育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强产业核心竞争力和区域自主创新能力。按照《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管理办法》(闽科计〔2015〕42号)和《福建省重点实验室管理实施细则》(闽科基〔2016〕8号)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依托企业新建一批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设原则

  按照“优化建设布局,择优遴选支持”的原则推进新建一批省(企业)重点实验室。

  (一)符合我省经济社会发展要求。通过实验室的建设,进一步提升我省特色优势产业的应用基础研究和竞争前共性技术研究的影响力,提高原始创新能力,解决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关键、共性及核心技术问题。

  (二)符合培育国家级科技创新基地要求。坚持高标准、高水平,强化目标考核,加强协同创新,推进开放共享,推动科技创新活动载体优化升级。

  (三)符合建设布局要求。注重实验室建设的引领性、唯一性和不可替代性,优化我省科技创新平台布局,形成布局合理、定位清晰、管理科学、开放共享、多元投入、动态调整的科技创新平台体系。

 

  二、申报条件

  申报建设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应符合以下条件:

  (一)申报对象为省内注册并拥有独立科研实体且年主营收入3亿元以上的行业龙头企业。

  (二)有明确的研究方向,符合国家和我省经济、社会与科技发展战略目标,从事应用基础研究,并具有开展学科前沿、交叉领域研究的能力。

  (三)具有高水平的学科带头人,科研队伍年龄结构与知识结构合理。固定科研人员总数应在20人以上。

  (四)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在省内能引领同类行业发展,具有承担国家或省级重大科研任务的能力。近三年内主持国家、省部级科技计划项目及横向科研项目10项以上;主持制定行业(地方)标准;拥有获奖成果或授权发明专利。

  (五)具有较好的科研实验条件,科研集中用房面积在1000平方米以上,拥有仪器设备总价原值在1000万元以上。

  (六)依托一级法人单位,且已正常运行二年以上;依托单位及其业务主管部门在申报前三年连续投入建设与运行经费累计不少于1000万元。

 

  三、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注册登录福建省科技创新平台及机构管理系统(http://ptgl.fjkjt.gov.cn)─申报受理─重点实验室─申报指南─选择申报的指南代码-填写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指南代码:2019ZDSYS0202)─填报申请书─上传佐证材料附件。

  2.申请书申报受理完成后,申报用户在线打印申请书。申请书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在封面加盖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公章。

  3.中央在闽单位和其他省直有关单位,以及各地市科技局进行审核,对申报材料进行网上和纸质推荐。

 

  四、应提交的材料及要求

  (一)应报送的材料

  1.业务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推荐函一式1份;

  2.《福建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一式8份;

  3.反映实验室研究方向、科研能力、人才队伍、硬件条件、建设和运行经费投入情况等佐证材料复印件各一式1份。

  (二)申报材料的要求

  1.依托单位在线填报《福建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建设申请书》(格式见附件1),经形式审查受理完成后,用A4纸正反面在线打印、胶装,申请书字数控制在7000字以内。

  2.申请书中填写内容均应有相应的佐证材料,佐证材料按固定人员清单、仪器设备清单、近三年承担课题情况、近三年获奖情况、近三年获得的知识产权情况、近三年制(修)订被颁布实施的标准情况、近三年发表的论文(论著)情况的顺序,编上页码后装订成册形成附件合订本(格式见附件2)。

  3.依托单位和业务主管部门应认真审核申请书内容,并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4.申报建设的省(企业)重点实验室名称和主要研究方向必须明确集中,并突出优势和特色,避免过于宽泛。按照地球科学、生物科学、工程科学、信息科学、医学科学、化学科学、材料科学、数理科学、其他等9个领域,实行分学科领域申报。

  5.联合建设的实验室,依托单位原则上不超过2家,且必须有联合建设协议书,并明确主要依托单位,以及各依托单位在实验室建设和运行中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6.省(企业)重点实验室统一按照“福建省XXX(核心研究方向)重点实验室”命名。

 

  五、其他事项

  (一)采取业务主管部门限额推荐申报方式,各业务主管部门推荐申报名额详见附件3。

  (二)申报事宜可咨询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时盛英、李智聪、林军,联系电话0591-87881307,87883185;省科技厅基础研究处陈杭、曾红月,联系电话0591-83517092,87881590。

  (三)在线申报时间:2019年11月11日至11月22日,逾期系统关闭。

  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19年11月25日至11月29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材料报送地址: 省生产力促进中心(福州市北环西路122号)时盛英收,邮编:350003。

  (五)本通知可在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fujian.gov.cn/)和福建省重点实验室建设与管理网站(http://www.fjlab.org.cn/)浏览下载。

 

  福建省科学技术厅

  2019年9月24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