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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6年“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粤东西北地区振兴发展的战略部署,大力实施“粤东西北地区人才发展帮扶计划”(简称“扬帆计划”),根据省委组织部发布《2016年“扬帆计划”申报公告》(以下简称《申报公告》)要求,现就组织开展2016年“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及支持措施
详见《申报公告》(附件1)。
二、其他申报及审查要求
除符合《申报公告》所列事项外还应注意以下申报及审查要求:
(一) 申报材料在线提交至专项办后,将根据《形式审查不合格事项》(附件2)开展审查工作,原则上不再退回修改。形式审查不合格者,不参与后续评审。
(二) 评审以“目标导向”为原则,申报书中团队预期取得成果情况,包括预期技术指标、成果指标、经济效益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是本次项目评审重要内容,将从预期取得目标的合理性、科学性、可操作性等方面对团队进行评价,且团队入选后签订合同时预期取得成果内容原则上不可调整。请团队及用人单位务必结合实际,认真客观填写,不得虚高。申报书填写说明见《申报指南》(附件3)。
(三) 申报团队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原则上均应归申报单位所有。如团队及申报单位协商另行约定的,可从其约定,但此类成果均不列入团队项目预期取得成果范畴。
(四)为保证境外成员正式纸质申报书签名流转时间,即日起可提前下载《承诺书》(带水印PDF版本,附件4),打印并请团队成员提前亲笔签名确认申报,并可替换纸质版正式申报书相应内容。团队带头人及核心成员亲笔签名确认,即视为本人已知悉申报书内容并了解在团队中享有的权利和承担的义务。
(五)申报团队及申报单位所提交的申报书及申报附件等申报材料,均应真实、合法、有效。如违反此规定,视为自动放弃广东省“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资助资格,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赔偿相应损失,申报单位承担连带责任。
三、申报流程
2016年广东省“扬帆计划”引进创新创业团队项目实行网络在线申报,请申报团队及用人单位通过广东省人才工作综合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平台”,网址:http://rc.gdstc.gov.cn)在线注册和申报。具体申报流程如下:
(一) 单位注册。首次注册的单位请登录平台,由单位管理人员注册单位信息,获得单位申报账号和密码。该账号仅用于本单位相关人才专项管理,无法进行项目申报;如需申报项目,可登录平台完善单位信息并为本单位申报团队创建带头人申报账号。(注:已注册者忘记账号密码可登录平台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找回单位账号或密码申请表》填写盖章后传真至020-83163914重设密码。)
(二) 在线申报。申报团队(带头人)从单位管理人员处获得申报账号后,即可登录平台完善团队基本信息并在线填写申报书并提交至申报单位审核。
(三) 单位审核。申报团队在线完成申报材料的填写和提交后,由申报单位对其填写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根据申报流程提交至上级归口管理部门。申报单位需对申报团队提交的所有信息的真实性、有效性、合法性负责。形式审查不通过者将取消评审资格,请各单位严格把关。
(四) 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市、县(市、区)辖管申报单位(含非公有制单位),按属地管理原则将申报材料在线提交给地级以上市科技管理部门审核推荐后提交地级以上市委组织部门审核,并按系统要求提交至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办公室(以下简称“专项办”)。申报材料提交到专项办后不再退回修改,请各归口管理部门严格把关。
归口管理部门账号密码获取方式如下:
1.初次在本平台获取账号的归口管理部门请填报《归口管理部门用户名与密码申请表》加盖单位公章传真至专项办,专项办核实后进行用户名与密码分发。
2.已获取“平台”登录账号的部门请继续使用原有账号密码登录本平台。
3.如忘记账号密码可登录平台首页“下载中心”栏目,下载《找回用户名密码申请表》填写盖章后传真至专项办。
(五) 形式审查。团队在线提交申报材料后(申报状态显示为“等待专项办预受理”),专项办将按照有关规定组织开展形式审查,核实申报材料真实性、合规性、一致性、完整性。请认真阅读《形式审查不合格事项》,形式审查不通过者不予退回修改;符合申报形式要求,但申报书内容与佐证材料不一致,评审中将酌情扣分,情节严重者视为科研不诚信取消评审资格。
(六) 打印装订。团队通过形式审查后(申报状态显示“等待受理纸质材料”),申报系统即自动生成申报书正式版本(PDF格式,带有水印号,无“草稿”字样),请团队下载正式版本PDF版本申报书按《申报指南》说明要求进行打印装订一式8份,同时需打印装订申报附件一式2份。
(七) 签名盖章。请团队人员逐一签名确认申报书(含《承诺书》),用人单位盖章后逐级提交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地市组织部门盖章。
(八) 送交纸质申报材料。地市科技主管部门将已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及《推荐汇总表》(附件5)统一送交专项办。纸质申报材料一经提交,不退不改。
四、申报时间
(一) 申报团队及用人单位在线申报时间。在线申报时间自2016年8月31日开始至9月26日17:00前(截止时间)提交至地市归口管理部门完成在线申报。
(二) 地市归口管理(科技、组织)部门审核时间。9月30日17:00前完成在线审核并提交至专项办。
(三) 专项办形式审查时间。10月13日17:00前完成形式审查并在线反馈审查结果。
(四) 纸质申报书提交时间。形式审查结果在线反馈之日起开始,地市科技管理部门于10月20日17:00前将逐级签名盖章的纸质申报材料送交专项办。
五、注意事项
(一) 申报团队及用人单位应按上述申报时间进度要求,合理安排时间。逾期未完成在线提交申报书及附件的(以系统自动记录的提交时间为准),视为申报无效,申报团队及用人单位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二) 申报附件扫描上传工作量大、耗时长,请各申报团队提前按照附件提交要求上传申报附件,避免在最后一天集中上传,造成网络堵塞,影响附件材料上传。
(三) 团队评审流程如下:
1.形式审查。
2.现场答辩评审。主要对申报团队创新性、申报项目技术先进性及可行性预期成果目标的科学性、重要性评价。项目可行性结合项目技术路线、团队预期成果目标、团队成员组成尤其是全职引进成员组成、用人单位支撑配套条件等进行综合评价。
3.实地考察。重点考察用人单位支撑配套能力。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入选资格。
(四) 获得立项资格的团队,在签订财政资助合同时发生下列情况的,取消入选资格:
1.团队带头人发生变更的。
2.除团队带头人之外变更团队成员数超过1人或无法对等变更的。
3.研究内容或项目目标发生变更的,包括团队或用人单位认为项目实施期限内无法完成合同预期任务目标的。
4.团队带头人或任一核心成员未与用人单位签订正式聘任合同。
5.国内引进全职人员未提供全职在粤东西北地区用人单位工作证明。
6.团队及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原则上为入选3个月内,自印发入选名单之日起算)完成财政资助合同签订工作的;
7.团队及用人单位出现其他未按合同签订通知要求完成团队合同签订工作的。
(五) 本通知及申报要求解释权归属广东省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联系方式
负责部门:广东省引进创新创业团队专项办公室
业务咨询:(020)83163919、83163645、83163355
技术咨询:(020)83163358
传真号码:(020)83163914
邮箱:gdytzxb163.com
省科技厅
2016年8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