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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研发机构奖励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石景山区促进应用场景建设加快创新发展支持办法》和《石景山区科技计划项目(课题)管理办法》,现面向全区征集2021年度研发机构奖励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政策内容
(一)对新获得认定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且实体在石景山区的企业,经评审,给予一次性最高2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二)对新获得认定的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且实体在石景山区的企业,经评审,给予一次性最高100万元项目资金支持;
(三)以上新迁入的,经评审,最高给予等额项目资金支持;
(四)本条款与第四条不重复享受。
二、申报条件
(一)申报主体要求
1.在石景山区域内依法注册并纳税的企业法人单位;
2.近三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记录,未被列入石景山区联合惩戒“黑名单”;
3.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机构,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确保资金使用规范、安全、高效;
4.认定范围: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技术创新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地方联合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地方联合工程实验室、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市级重点实验室、企业技术研究开发机构、工程研究中心、工程实验室等;
5.新获得认定时间为2020年,并且获得认定的实体位于石景山区;
6.迁入研发机构无认定时间限制,要求2020年完成迁入我区所涉及的工商、纳税等手续办理,同时要求研发实体一并迁入石景山区。
(二)申报项目要求
1.项目符合研发机构研究方向、创新性较强、产品(服务)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且知识产权清晰;
2.项目为在实施项目,项目开始时间:2020年7月及以后;完成时间:一般项目和重点项目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重大项目于2022年12月31日前完成;
3.项目研发的成果应用到相关领域并取得较好经济社会效益的给予优先支持;
4.同一申报主体仅可申报一个项目。
三、申报材料
1.《石景山区研发机构奖励项目申报书word版》(word版和pdf盖章扫描版)(附件2-1);
2.申请单位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扫描件;
3.《石景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经费预算支出计划及概算》(见附件2-2);
4.申请国家级/市级研发机构认定全套申报材料电子版;
5.获得国家级/市级研发机构认定的批复、挂牌等证明材料扫描件;
6.项目建议立项理由(200字以内);
7.材料真实性声明(见附件2-3)。
四、征集时间
截止时间:2021年3月31日,到期未申报将视为自动放弃本支持,且不纳入下一年度支持。
五、注意事项
(一)申报单位登录石景山区企业综合服务平台网站(网址:http://qyfw.bjsjs.gov.cn)进行注册认证,进入“科技创新”-“项目申报”在线填写申报信息并上传申请材料,纸质版材料提交时间和要求,将另行通知;
(二)请各申报单位如实填写信息,对于提供虚报信息等问题,一经发现,将被纳入失信记录,影响下一步政府资金申请。
六、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13810458380 13801325311
(工作日9:30-11:30,14:00-17:00)
石景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21年3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