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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知识产权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04-21 浏览量:3102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知识产权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0-04-29/2020-06-12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龙头/标杆/骨干/示范企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转发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现将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0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保协发字〔2020〕21号)(以下简称“协会通知”)转发给你们,请各区局按照“协会通知”要求,积极组织本辖区内相关企业进行申报,并将有关事项要求明确如下:


  一、评定的数量范围

  今年“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的评定将延续2019年度的评定规模,数量上不设上限。原已获得过“广东省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的,在申报本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时予以加分倾斜。过去已获得过“国家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国家知识产权优势企业”和“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的企业,不再申报本次“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称号。


  二、申报方式

  (一)推荐: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可推荐辖区符合条件的企业申报。各区局按照“协会通知”要求收集齐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后统一报送市局,并附区局出具的推荐函。(推荐函走OA流程,相关材料直接报送至市局邮箱:fsamrcjk@foshan.gov.cn 超过100M 的文件邮寄U 盘)

  (二)自荐:符合条件的企业可按“协会通知”要求自行向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提交申报。(业务咨询:刘凤仪、尚勇,电话:020-87681972、13602456010(微信同号)、87682403,申报交流QQ 群:一群:372454184(已满);二群:823964467(已满);三群:966273043;四群:1102641328;邮箱:office@gdippa.com)


  三、时限要求

  请各区局务必于6月12日17:00点前将相关材料按要求报送到市局,逾期市局将不予审查与推荐。


  四、其他要求

  本次申报工作时间跨度较长,请各区局通过各种渠道广泛发动、积极申报,结合“协会通知”中附件1的评分标准和知识产权贯标等工作,对企业在申报过程中提出的问题进行耐心细致的指导和解答,不得随意将问题上交。



  佛山市知识产权局

  2020年4月29日

  (联系人:李号鹏,联系电话:83380501)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