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公布大朗镇2021年度“企业自评人才入户”企业资格名单的通知
根据《东莞市人才入户实施办法》(东府〔2020〕52号)及《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才资格准入实施细则》(东人社发〔2020〕51号)文件要求,我分局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对提出申请企业自评资格的16间企业进行审查,均未发现存在偷税漏税、非法用工、拖欠工资等违法行为,基本符合企业自评资格条件。现向社会公布:
企业自评人才入户指标当年有效,请上述企业于4月23日前将企业自评人才名单推荐表交到我分局。审批通过的员工最迟于2021年12月31日前完成企业自评人才入户的所有工作。
(联系电话:83203303)
东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大朗分局
2021年4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