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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科学技术局关于征集2021年度佛山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的通知
各区科技局(经济和科技促进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全面建设国家创新型城市促进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佛府〔2019〕1号)、《佛山市科技创新券实施方案(2020-2022)》文件精神,为加大科技创新券支持力度,扩大支持范围,更好地引导优质科技创新资源服务我市科技型中小企业,保障向企业发放的科技创新券能顺利用于购买科技创新服务,现向社会公开征集2021年度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进行认定备案,有关要求如下。
一、服务机构应符合以下基本条件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范围具有科技服务内容的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
(二)具备专业服务能力,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5人及以上),并具有从事相关科技服务一年以上的业务基础;
(三)有明确的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健全的财务制度和收费管理制度。
二、服务机构应至少能够提供以下服务内容之一
(一)技术创新和研究开发服务: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需的研究开发服务,包括新技术研发、新产品开发、工业(产品、工艺、功能)设计与服务、技术产业化服务、软件、云计算服务等;
(二)创新创业服务:企业在国家和省级科技企业孵化器购买的创新创业服务;
(三)科技金融服务:企业为开展技术创新和新产品开发所需要的科技金融服务,包括科技贷、技术入股、挂牌融资等;
(四)检验检测服务:企业购买科技创新活动所必需的检验检测服务,包括产品检验、指标测试、产品性能测试等;
(五)科技中介咨询服务。
(六)科技统计和火炬统计服务。
服务内容清单详见附件2。
三、材料要求
(一)佛山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报表(系统表单导出);
(二)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三)上年度完税证明;
(四)财务审计报告或通过审查的事业单位财务决算报表;
(五)服务内容及收费标准一览表;
(六)有一定数量的专职人员(5人及以上)佐证材料(如人员购买社保证明);
(七)近三年(2018-2020)为佛山市企业提供科技创新服务的成果介绍(附上不超过5份的服务合同佐证);
(八)其他相关科技服务资质佐证材料(如有),如检验检测机构的CMA、CNAS 等资质。
四、其他事项
(一)高等院校、科研院所、重大科研基础设施、国家和省实验室、大型科学仪器中心、分析测试中心、科技数据中心、拥有第三方资质并通过国家认证备案的检验检测机构等免备直接进入科技服务机构库。
(二)2020年已备案的服务机构无须重复备案。已入围省创新券服务机构的,提交资料后自动入库。
(三)对科技创新服务机构存在提供虚假材料、被企业多次投诉服务质量、被列入科技失信黑名单及其他违法违规等行为的,市科技局按照有关程序撤销其入库的资格。
五、申报和受理
2021年佛山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请将通过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创新券平台进行申报,申报开始时间为3月30日-4月9日,具体流程如下:
1.注册登录。拟申请创新券服务机构备案的单位用谷歌Chrome浏览器登录“http://www.gdotc.com.cn/online/login”进行机构企业注册后,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作为账号,登录后点击左边栏目“创新券服务机构申请”,再点击右上角“新增”按钮,弹出“佛山市创新券服务机构申请表”表单。
2.网上填报。在“佛山创新券服务机构申请表”上填写基本信息,并按照要求上传相应附件后提交。
3.书面材料报送。服务机构在网上系统提交电子材料,经过广东股权交易中心审核通过后,导出佛山市科技创新券服务机构申请表(签名盖章)连同所有上传的附件材料(上传前已盖章,非导出打印版)一式一份,于2021年4月12日前递交到广东股权交易中心。网上提交的申报材料必须与纸质材料一致,否则视为审查不通过。
受理地点:佛山市南海区桂城南平西路民间金融街A2栋二楼。联系人:林智明、邓自旋,联系电话:86228025、86228235。
佛山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3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