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东莞市关于2021年省下放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立项资助的通知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1年省下放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立项资助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1年度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及省部会商、专利奖励)的通知》(粤财工〔2020〕228号)、《关于印发2021年省市场监管系统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促进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东市监知促〔2021〕19号)等相关文件要求,经组织申报、专家评审、立项审议、公示等程序,同意对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承担的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和东莞理工学院承担的广东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促进工程项目给予立项资助(详见附件)。并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及时签订项目合同
市局将与项目承担单位签订项目合同。为确保按序时进度完成项目支出,一年期的项目合同完成时间在2021年12月20日前;省财政拨付的项目经费为引导性资金,项目实施过程所需经费不足的部分,由项目承担单位自筹。请项目承担单位填写《XX项目委托合同书》(将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各项目第一承担单位电子邮箱),于2021年6月4日前将合同书电子版(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承担单位)发送至市局邮箱dg426@qq.com;经市局审核内容返回后,打印纸质件(一式3份)并盖章后报送市局。逾期不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项目。
二、认真组织项目实施工作
请项目承担单位认真组织项目实施,按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的使用范围和有关规定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对照工作目标在合同期内完成工作任务,并积极配合做好项目的中期检查、验收和绩效评价等工作。
特此通知。
附件:2021年省下放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促进类项目立项名单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5月24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 吴城 潘俊炜,联系电话:26986676)
名单公示: 共 企业 ,资助总额: 万元,单笔最高: 万元
序号 | 公司名称 | 项目 / 课题 / 其他 | 资助金额(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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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东莞滨海湾新区管理委员会 | 东莞市省市场监管系统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促进类)项目 战略性产业集群知识产权高质量发展项目 |
100 |
2 | 东莞理工学院 | 东莞市省市场监管系统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促进类)项目 广东省高校知识产权运营促进工程项目 |
5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