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东莞市转发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转发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市场监管分局,各有关单位:
“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已启动,为做好我市企业参加评定的申报和推荐工作,现将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粤知保协发字〔2021〕18号)(以下简称《申报通知》)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定的数量、范围和条件
依照《申报通知》相关申报要求。
二、申报方式
通过自荐方式申报的单位,按《申报通知》要求自行报送;通过我局推荐方式申报的单位,以电子邮件方式向我局提出推荐需求,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档(格式按申报通知要求)发送至dg426@qq.com邮箱,由我局统一收集汇总后报送至广东知识产权保护协会。申报材料不齐全、材料内容前后不一致、未按要求加盖企业印章、扫描文档不清晰不完整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不予推荐。
三、推荐截止时间
需经我局推荐的,推荐受理截止日期为2021年7月14日,逾期不予推荐。
四、有关要求
请各市场监管分局高度重视,积极组织辖区内的企业按附件的通知要求申报。
附件1:关于组织开展“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工作的通知
附件2: 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指标体系评分标准
附件3: 2021年度广东省知识产权示范企业申报表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6月22日
(联系人:知识产权促进科 吴城 潘俊炜,联系电话:269866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