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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认定2021年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通知
各区、县(市)科技局,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建设,充分发挥其在科技成果转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管理办法》(杭科计〔2019〕21号),经企业自主申报、专家评审、现场考察和推荐公示,“楠大环保固废处理市级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等391家单位符合2021年杭州市企业高新技术研发中心建设条件,现将认定名单予以公布。
希望各地加强市企业高新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建设,加大研发投入力度,加快科技成果转化,不断提升企业创新能力和竞争力。
杭州市科学技术局
2021年8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