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松山湖科技金融项目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松山湖科技金融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松山湖科技金融政策的相关规定,松山湖高新区将于近期开展2021年度第二批科技金融项目申报工作。本次申报通知对应的项目时间为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期间发生的符合条件的业务,其中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发生的信用贷款业务按《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支持企业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关金融扶持措施的操作细则》(松山湖发〔2020〕8号)(附件1)执行,其余符合条件的业务按《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18〕9号)(附件2)执行。为进一步明确各项申报工作,现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1、注册地在松山湖的科技型企业、传统优势企业或倍增企业。科技型企业、传统优势企业具体指注册地在东莞松山湖,有一定技术含量及竞争力,能不断推出适销对路的新产品,符合松山湖4+1产业(高端电子信息、生物技术、机器人、新能源加现代服务业)的企业;倍增企业具体指注册地在东莞松山湖,获东莞市或松山湖高新区评定的倍增企业。
2、与松山湖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融资担保公司、银行。
二、项目内容
融资担保费补贴、信用贷款贴息、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再补助(含贷款贴息及评估费补贴)、科技保险补贴、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与奖励、首笔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与奖励。
三、申报材料与要求
详见《松山湖科技金融项目申报要求表》(附件3)。
四、其它事项说明
1、本次申报通知对应《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支持企业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关金融扶持措施的操作细则》(松山湖发〔2020〕8号)和《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18〕9号),自2019年1月1日起至2020年12月31日发生的符合条件的项目,均适用本次发布的申报通知;
2、融资担保费补贴、企业信用贷款贴息等2个项目,分别由与松山湖管委会签订合作协议的融资担保公司、银行代企业进行统一申报(详见附件4);
3、专利权质押贷款评估费再补助、科技保险补贴、融资担保风险补偿与奖励、首笔信用贷款风险补偿与奖励等4个项目,分别由企业、融资担保公司、银行自行申报。
五、申报方式及时间
1、本次项目网上申报起止时间为2021年8月30日至9月17日,逾期不报则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政策申报。项目申请单位登录“松山湖网上办事平台”(网址:http://ssl.dg.gov.cn),进入“政策服务栏目”,按照《松山湖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项目申报要求表》及系统要求进行网上申报;
2、本次项目申报纸质申报材料受理起止时间为2021年9月20日至9月30日。申报项目通过网上初审后,各申报单位应根据系统要求打印有关申报资料(一式一份),经单位法人和相关人员签字盖章后,带同所有申请资料原件提交到松山湖市民中心政策申报受理窗口,由受理窗口核对申请资料原件及复印件是否一致;
3、受理窗口核对确认相关申报材料,即视为正式受理。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应在受理申报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申报单位应在接到通知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逾期未对申报材料进行补充、更正的,该申报单位本批次申报资格自动取消。对于申报材料符合申报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对其进行审查,核定补贴、补偿或奖励的额度并向社会公示。
六、受理单位及联系方式
松山湖科技教育局金融工作科
地址: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管委会A5栋二楼206室
联系人:姚依、陈凤怡、林玲芳
电话:0769-22893363、0769-22892089、0769-26262138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1年8月23日
附件1:《东莞松山湖高新区支持企业共克时艰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有关金融扶持措施的操作细则》(松山湖发〔2020〕8号)
附件2:《东莞松山湖高新区促进科技金融发展实施办法》(松山湖发〔2018〕9号)
附件3:松山湖科技金融项目申报要求表
附件4:松山湖科技金融政策合作银行及融资担保公司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