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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2021年验收意见的公示
为加强科研信用体系建设,进一步规范高明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监督和管理,近日,相关股室组织专家对2017-2018年组建的高明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进行了验收,根据专家审议结果,现将验收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1月18日至12月1日,共10个工作日。
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验收意见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科技评价监督股提出。异议应以书面形式提出,须签署真实姓名或加盖单位公章,并注明联系方式。异议形式不符合要求或逾期提交者,一律不予受理。
联 系 人:侯尚军
联系电话:88663030
地 址:高明区荷城街道星河路蟠龙街21号6楼
佛山市高明区经济和科技促进局
2021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