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2021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扩大进口事项)分配方案的公示
关于2021年珠海市内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扩大进口事项)分配方案的公示
根据有关规定,经前期申报和评审,现将珠海市扩大进口资金事项项目分配方案从即日起予以公示,公示期7天。
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商务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单位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的具体事项以及证明材料。凡匿名或假冒他人姓名反映问题的,或未提供可查证的线索,或逾期提供证据材料的,不予受理。
珠海市商务局
2022年4月7日
(联系人:王诗宇,联系电话:2159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