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全国各地持续开展“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培育工作,扶持中小企业做大做强,为促进中小企业做大做强和发展壮大注入了新动能。截至2020年12月底,全国共有“专精特新”中小企业2.75万家,占中小企业总数的26.1%。“专精特新”中小企业是指在细分市场领域占据主导地位,创新能力强、专业化程度高、发展质量好的中小企业,包括“专精特新”企业和“隐形冠军”企业。“专精特新”企业多为技术实力突出,市场竞争力强,在细分市场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符合“专精特新”标准(包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企业认定条件。
一、企业条件
企业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经营状况良好,有明确的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企业主要从事非核心主业,具有专业化、精细化、特色化、新颖化产品及服务,属于国家政策鼓励支持范围、行业市场前景好,具备较强竞争力的中小企业;根据《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确定为中小企业划型标准。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要具有较强的创新能力和较强的专业化生产经营能力。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原则上不低于5000万元。企业近3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近3年内未受到过各类行政处罚、环境行政处罚及刑事处罚;没有失信被执行人或严重失信行为记录且无重大安全事故或环境违法行为记录;企业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企业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环境违法行为;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比例不低于50%﹔企业近3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记录。有条件的地方可对中小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低于5000万元时进行减半计算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以下认定(减半计算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但不得少于当年认定企业上年度主营业务收入规模以下认定(减半计算截止日为2020年12月31日)。“专精特新”企业享受“小巨人”企业补助政策除外。
二、认定流程
申报:企业通过网上申报平台提交材料。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填报资料进行初审。省级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对企业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并将结果通知各省(区、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工业和信息化部负责对企业提交材料进行抽查复核。复核结果:复核组按照“严进宽出”原则,对省级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布的初审通过“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进行复核确认。复核复核结果在中国工业经济信息网公示七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不成立的予以批准登记;不符合认定条件等情况需要修改认定信息或变更认定条件的依法予以注销或者撤销。
三、认定后的支持政策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促进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健康发展的指导意见》(工信部联企业〔2020〕200号),各地将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给予扶持。“专精特新”企业优先纳入各级政府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优先享受各类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优先申报各级政府专项资金;优先获得各类政府采购支持;优先获得各级科技计划项目支持;优先享受公共技术服务机构承接公共技术服务项目支持等方面支持。有关部门将联合开展对专精特新中小企业“一对一”服务活动和专题培训;重点关注“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发展特点和存在困难问题;积极开展科技项目申报、知识产权试点示范项目、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及高成长科技型中小企业培育工作等。此外,“专精特新”中小企业还可获得省级“专精特新先进生产力”示范企业、市级专精特新先进制造业培育企业等荣誉称号。同时还将对省级及以上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省级专精特新示范企业进行重点培育扶持。在国家和省专项资金中,将优先支持“专精特新”企业申报“小巨人”企业、“隐形冠军”企业等国家级重点企业平台或工程。
四、申报指南
申报材料。企业提供的符合申报条件的有关材料(含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公司章程;《国有控股企业资产负债表》等资产负债表;近三年财务报表;近三年纳税情况;近三年内未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未发生环境污染和社会安全事件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