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2-12-06 浏览量:388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科学技术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2-12-01/2022-12-28
  • 项目类型 :
      创客空间/孵化器/产业园/科技园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2022~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的通知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局(委),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落实“1+1+9”工作部署,推动我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构建孵化育成体系新发展格局,进一步推动大学科技园提质发展,加快未来产业科技园、加速器与国际化、粤港澳(台)特色孵化载体培育,引导粤东粤西粤北地区孵化载体建设,构建“一核一带一区”孵化育成区域协同发展格局,现启动2022~2023年度广东省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项目申报工作(申报指南详见附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要求

  (一) 申报单位为广东省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机构;

  (二) 项目内容须真实可信,不得夸大自身实力与技术、经济指标。各申报单位须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严格遵守《广东省科研诚信管理办法(试行)》(粤科规范字〔2020〕2号)相关规定,加强对申报材料审核把关,杜绝夸大不实、弄虚作假。各申报单位、项目负责人须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函》(模板可在阳光政务平台系统下载,须加盖单位公章)。项目一经立项,各项考核指标无正当理由不予修改调整;

  (三) 申报单位应认真做好经费预算,按实申报,且应符合申报指南有关要求;

  (四) 申报单位不得同时申报2个专题;

  (五)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项目负责人或申报单位不得进行申报:

  1.有省级在研孵化育成资助项目且未完成验收结题的机构;

  2.在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审计、检查过程中发现重大违规行为;

  3.同一项目通过变换课题名称等方式进行多头或重复申报;

  4.项目主要内容已由该单位单独或联合其他单位申报,并已获得省科技计划立项;

  5.有尚在惩戒执行期内的科研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和相关社会领域信用“黑名单”记录;

  (六) 鼓励粤东西北地区机构积极申报,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支持。

  (七) 申报项目还须符合申报指南各专题方向的具体申报条件。

 

  二、申报程序

  (一)申报。

  1.符合指南申报条件的单位通过“广东省政务服务网”或“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http://pro.gdstc.gd.gov.cn)”提交有关材料进行申报。

  2.各专题须根据提纲要求编制可行性报告,支撑证明材料按照相关要求以附件形式上传。

  (二)流程。

  项目填报路径为:登陆系统→申报管理→填写申报书→新增项目申请→区域创新能力与支撑保障体系建设→科技孵化育成体系高质量发展→相应专题。

  (三) 审核推荐。

  各地级以上市科技主管部门要统筹管理、从严把关、择优推荐,并负责对本地区所提交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规性进行审核推荐。

 

  三、申报时间

  申报单位网上申报及提交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28日17:00,各级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推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0日17:00。

 

  四、联系方式

  1.广东省科学技术情报研究所(申报咨询):020-83163487、83525634

  2.高新技术处(政策咨询):020-83163915、83163872

  3.资源配置与管理处(综合性业务咨询):020-83163838

  4.业务受理与技术支持:020-83163338

 

  省科技厅

  2022年12月1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