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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2023年度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完善我市科技创新体系建设,促进科技创新公共平台开放服务,提升平台服务能力和水平,根据《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管理办法》(珠科创〔2019〕75号)规定,现开始受理申报2022~2023年度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项目类型
2022~2023年度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分为两个专题开展申报认定工作。
专题一: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认定(企业类);
专题二: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资格认定(公益类);
具体要求详见“2022~2023年度珠海市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项目申报指南”(附件1)。
二、申报流程
(一)在线填报
项目负责人登录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登录地址为:https://113.106.103.75/#/home,按照申报对应专项,在线填报《申报书》、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申报材料之后,单位管理员须及时登录申报系统审核提交。
企业(机构)及个人用户需以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信息通过平台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登录平台,完善企业及个人相关信息,申报符合条件的补贴项目。
(二)主管部门审查
各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个人)进行资格审查,在线初审申报材料的真实性、有效性、完整性并出具推荐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至市科技主管部门。
市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单位(个人)资格及申报材料进行复审,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并将相关情况通报申报单位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
(三)材料提交
申报单位(或个人)在完成在线填报后,可通过申报系统了解申报项目所处进度和审查结果。未通过复审的申报材料不进入专家评审程序。
通过市科技主管部门复审的项目,项目负责人在申报系统打印生成《申报书》,签字盖章并按照申报书、附件材料(需编制目录)的顺序装订成册。一式两份,双面打印。纸质材料由申报单位提交至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所在区(功能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申报材料上盖章后统一交至市科技主管部门。
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可以自行送达或邮寄。采用邮寄的单位须按指南要求核对签字和盖章等事项,如因资料不全产生的往返邮寄费用自行负责。
三、时间安排
(一)在线填报及提交时间:2023年1月10日-2月17日。项目负责人在线提交申报材料之后,须提醒单位管理员在2月17日17:00前在申报系统完成在线审核提交。
(二)各区(功能区)形式审查时间:2023年2月18日-2月24日。
(三)市科技主管部门复审时间:2023年2月25日-3月2日。
(四)纸质材料报送时间安排。由申报单位于2023年3月3日-3月10日期间交至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所在区科技主管部门在申报材料上盖章后,于2023年3月17日前统一交至市科技主管部门。
请各申报单位严格遵守时间安排,逾期不予受理。
四、评审程序
市科技创新局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按照“达标即准”的原则,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项目开展符合性审查项目评审工作。市科技主管部门根据评审意见提出拟立项项目名单,在珠海市科技创新局网站和微信公众号“珠海科技创新”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接受社会监督。公示后无异议的项目,市科技主管部门将正式下达立项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格式和标准:按填写说明和指引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1.申报内容或条件不符合申报要求;
2.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
3.附件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
4.提交虚假材料。
(三)项目申报列入科研诚信监管。申报单位(个人)必须诚信申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行为将列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并按规定惩罚。
六、联系方式
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两份,由各区科技主管部门自行送达或邮寄至项目评审服务机构(珠海市科技发展促进会,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主楼6楼612房,联系人:吴青,谢艺丰,联系电话:2550082,2550054)。
业务科室:珠海市科技创新局产学研结合科。
地址:珠海市香洲区人民东路125号工商大厦主楼6楼 601 室。
联系人:罗雯雯,陈基耘 电话:2137372,2113992。
填报系统问题技术支持联系电话:2602052,2510670。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特此通知。
珠海市科技创新局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