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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2022年度龙华区质量示范企业(单位)的通报
各有关单位:
根据《深圳市龙华区质量奖管理办法》(深龙华府规〔2020〕2号)、《深圳市龙华区实施知识产权、品牌、标准化战略的若干规定》(深龙华府办规〔2020〕5号)及其实施细则,经资格审查、材料评审、现场评审、局组委会审议、结果公示等程序,经分管区领导同意,授予国药集团致君(深圳)制药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单位)为2022年龙华区质量示范企业(单位),详见附件。
希望以上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持续追求高质量和卓越绩效,创造更大的社会经济效益。同时,希望全区各企事业单位以质量示范企业为榜样,深入贯彻高质量发展要求,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强烈意识,勇于变革创新,导入卓越绩效模式,提升核心竞争力,共同为实现龙华区经济社会各领域高质量发展,为全面建设“数字龙华、都市核心”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特此通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龙华监管局
2023年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