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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3年度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6 浏览量:177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开发区/高新区/自贸区
  • 申报日期 : 2023-03-16/2023-12-31
  • 项目类型 :
      科技创新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奖励
  • 资助金额 :
      50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资助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附件1,以下简称《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现组织《实施办法》2023年度项目申报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及审核时间

  全年受理申报及审核。


  二、申报内容

  高水平科技交流活动补贴、创新创业活动补贴、高水平国际学术会议、参会补贴、科技教育基地奖励、科技副校长工作补贴、科学技术奖获奖对象奖励。

  具体要求详见《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实施办法》2023年度申报指南(附件2)。


  三、申报流程

  (一)网上办理流程

  申报网址:http://ssl.dg.gov.cn/,于网页顶部标题栏单击“政策服务”,进入政策服务页面后,找到“东莞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资助,单击“申报”按钮进行申报(首次登录的企业需要完善企业信息方可申报)。

  (二)窗口办理流程

  申报材料通过系统审核后,需在10个工作日内打印申报材料(水印版)提交至松山湖市民中心政策服务窗口(东莞松山湖礼宾路1号)。申报时间以提交完整规范的纸质资料时间为准。申报材料编制要求如下:

  1、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编制材料目录,并按目录顺序排列各项材料,采用A4纸双面打印并装订成册(胶装、线装或打孔装),整册加盖骑缝章。

  2、支持同一申报单位申报多个条款,可将系统导出的申报材料按顺序装订成一册提交。

  对于申报材料不完整、不符合报送规范要求的,松山湖科技教育局将通知申报单位进行补充和更正,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完成补充、更正并重新提交申报材料。


  四、联系方式

  请各申报单位在本通知有效申报期内提交申报材料,逾期不报视同放弃本年度《实施办法》申报资格。

  业务咨询电话:彭小姐,0769-22892037。


  特此通知。

  东莞松山湖管委会科技教育局

  2023年3月16日

历年申报通知

历年资助企业统计

2024-04-25 |
关于对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政策第五批拟资助单位的公示
2023-08-31 |
东莞市关于下达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政策第四批资助资金的通知
2022-04-25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下达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政策2021年第二批资助资金的通知
2022-03-08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对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政策2021年第二批拟资助单位的公示
2021-11-30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下达松山湖营造创新环境政策2021年第一批资助资金的通知
2021-09-22 | 资助企业数: 资助总金额: 单笔最高:
​关于对松山湖支持技术研发及营造创新环境政策2021年第一批拟资助单位的公示(营造创新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