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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建设数字化智能化示范工厂)

发布时间:2023-05-17 浏览量:102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5-22/2023-05-30
  • 项目类型 :
      普惠(创新劵/社保补贴/创业补贴等)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开展2023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的通知

  

各区经促部门:

  为贯彻落实《中共佛山市委 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高质量推进制造业当家的行动方案》(佛发〔2023〕2号)、《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若干措施的通知》(佛府〔2021〕12号)(下称《若干措施》)等文件精神,加快我市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佛山市推进制造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扶持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单位在申报前请认真阅读《若干措施》及其操作细则(附件2、3),了解申报要求、申报流程。


  二、请申报单位在申报时间内(详见附件1)登录“佛山扶持通平台”(https://fsfczj.foshan.gov.cn)提交申报材料电子版,并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提交至辖区经促部门。


  三、“佛山扶持通平台”按申报截止时间关闭申报通道,届时申报单位将无法提交申报资料。请申报单位合理安排时间、提前准备好申报材料,避免因网络、系统问题影响申报,申报资料要求可参考附件5,但以项目申报时在“佛山扶持通平台”填报的资料要求为准。在纸质申报材料提交后,申报单位原则上不得对已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补充、修改。


  四、数字化转型建设项目银行贷款贴息的建设内容必须符合《佛山市制造业企业数字化智能化转型发展投资目录清单》(详见附件6)。


  五、请各区经促部门认真做好组织企业申报、审核和推荐工作,同意推荐的项目在申报材料封面“推荐单位”及申报书中的承诺书分别加盖公章,于申报时间结束后15日内将推荐函、申报材料、项目汇总表报送至我局,逾期不予受理。

 

  佛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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