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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东莞市知识产权工作宣传项目拟立项的公示
根据《东莞市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要求,我局组织开展2023年度知识产权工作宣传项目申报工作,经受理申报、初审、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评审等程序,我局对知识产权宣传及(人才)培训项目(2023年知识产权工作宣传)确定立项,现将拟立项单位及支持金额(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5月30日至6月5日,共7天。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或个人真实姓名、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城段112号市市场监督管理局5楼501室知识产权保护中心
邮编:523000
联系人:谢志庆
联系电话:0769-26986505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5月30日
附件:2023年东莞市知识产权工作宣传项目拟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