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黄埔区申请知识产权金融超市扶持指南
一、政策依据
(一)《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推进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互通办法(试行)》(穗埔府规〔2019〕29号)
(二)《广州市黄埔区广州开发区推进粤港澳知识产权互认互通办法(试行)实施细则》(穗开知规字〔2020〕1号)
二、申请条件
鼓励企业或机构设立知识产权金融超市(下文简称“IP金融超市”),整合各类知识产权和金融资源,开展针对粤港澳或新加坡知识产权相关的评估、担保、金融服务。对符合以下条件的IP金融超市,可申请IP金融超市扶持资助:
(一)拥有线上线下服务平台和受理窗口,并向企业提供一站式知识产权金融服务;
(二)实际经营情况及服务效能由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团队进行评审认定;
(三)申报资助时提供由具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知识产权金融超市专项审计报告。
IP金融超市运营单位对资助申请等情况进行汇总认定,每年集中向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函送上一年度的工作情况。
三、申请时间
“政策兑现”窗口每年集中受理一次,具体时间以“政策兑现”窗口通知为准,逾期不申请的视同自动放弃。
四、资助标准
对经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知识产权金融超市,每年按其管理机构实际运营经费的50%给予资助,最高不超过200万元。实际运营经费是指提供港澳或新加坡知识产权金融服务产生的营业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
五、申请材料
以下材料一式一份,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按申报所需材料顺序用A4纸装订成册并加盖骑缝章,在办理申请审批时提供。除申请材料第1-2项外,其他材料需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中扫描上传:
1.《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该清单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经办人签名);
2.《政策兑现事项申请表》(原件,该申请表在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预审通过后系统自动生成,请自行打印并在提交纸质材料时一并提交,加盖单位公章);
3.主体资格证明材料(“一照一码”营业执照或其他相关登记证书,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4.上年度运营工作总结报告(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5.上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原件加盖单位公章);
6.经区知识产权主管部门认定的IP金融超市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实质审核通过后,登录政策兑现服务信息系统在线办理资金拨付申请:
1.《收款确认函》(加盖单位公章并上传原件的彩色扫描件。上传《收款确认函》之前,请务必确认系统中的单位名称及银行账户等信息准确无误);
2.若单位信息有变更的,需及时修改系统资料信息,并上传《工商变更登记备案通知书》、企业银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或已加盖单位公章及财务章的“基本存款账户信息表”)等原件彩色扫描件。
六、受理部门
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
联系电话:82114062 邮箱:zcdx@gdd.gov.cn
七、业务主管部门
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
联系电话:82210148、83226725
八、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 下午:1:00-5:00
(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九、办理时限
21个工作日(形式审核时限:5个工作日;实质审核时限:7个工作日;资金拨付时限:5+4个工作日)
以上办理时限扣除法定节假日、公休日;扣除组织专家评审论证、公示所需的时间以及与上级部门业务信息系统等区外部门的业务信息系统核实所需的时间;其他需要扣除时限的特殊情况。
十、办理流程
(一)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按照办事指南要求申请事项预审。预审通过后,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按照办事指南要求予以收件。
(二)区政策研究室对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审核,形式审核通过即正式受理后,转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进行实质审核并作出审核决定。
(四)实质审核通过的,申请人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在线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五)业务主管部门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