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天津市关于拟认定2023年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单位名单的公示
天津市关于拟认定2023年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单位名单的公示
按照《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认定和奖励管理办法》(津工信规〔2019〕5号)《关于开展2023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津工信中小企服〔2023〕5号)和《天津市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津财规〔2022〕3号)文件精神,经各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初审推荐,委托第三方机构评审,拟认定北塘湾(天津)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等25家单位为2023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
公示期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在此期间,接受社会各界对有实质性异议进行实名举报。可在公示期内向市工业和信息化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表明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在书面材料上签署真实和有效联系电话。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严格保密。匿名异议和超出公示期的异议将不予受理。
现公示2023年天津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拟认定单位名单。
2023年7月10日
(联系处室: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中小企业服务发展处
电话:83602785;传真:836027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