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东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道滘镇)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组织开展2023年东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道滘镇)入库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高新技术企业:
根据《东莞市培育创新型企业实施办法》(东科〔2020〕44号)、《东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方案》(东府〔2022〕27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完善道滘镇科技企业培育体系,搭建“高新技术企业-瞪羚企业培育库-百强创新型企业”发展梯队,现组织开展2023年东莞市道滘镇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工作,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申报企业应为东莞市道滘镇内注册、纳税、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处于有效期内的高企。
(二)申报企业应符合《东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建设实施方案》入库标准的高企。(详见附件1申报指南)
二、申报时间及流程
(一)受理申报。申报企业打印书面材料一式4份,装订成册(按照《东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申报书》中“附件材料”所需文件的顺序整理编册,编制目录和页码),企业法人签名并加盖企业公章后,在8月31日前提交至道滘镇经济发展局4室。
(二)遴选审核。道滘镇经济发展局将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提交入库申报的企业进行入库遴选工作,对入库申报书进行书面评审以及对企业进行现场考察等,确保申报企业是否符合入库条件以及申报材料的完整性、一致性和合规真实性。
(三)入库推荐。道滘镇经济发展局遴选出符合东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标准的企业,形成道滘镇入库推荐企业名单,向市科技局备案登记。
(四)备案公示。市科技局开展推荐入库企业申报材料抽查核查工作,对符合东莞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备案的企业,通过东莞市科学技术局门户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经调查后异议不成立的,视为通过公示流程,成功备案。
三、注意事项
(一)请各高新技术企业高度重视,积极参与本次申报工作,优先推荐入库企业申报东莞市创新型企业,原则上东莞市创新型企业申报单位应是经市科技局备案的市瞪羚企业培育库入库企业。
(二)为避免错过申报截止时间,申报单位请提前做好填报工作,尽早提交。受理的纸质申报材料一律不予退还。
四、申报咨询联系方式
道滘镇经济发展局:丁小姐,电话:81332486
道滘镇经济发展局
2023年8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