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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印发 2023 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东莞市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2023 年度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地市审批权限知识产权保护类任务清单》《广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工作专项资金管理细则》等文件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现组织开展 2023年省知识产权专项资金下放东莞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建设项目申报工作(相关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现将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类别
(一)海外知识产权能力提升公共项目。
二、项目实施期限
申报项目实施期限原则上为 1 年。具体项目申报指南中另有要求的,以申报指南为准。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为依法注册或登记注册的企事业单位、非营利性社会团体、商会、行业组织等,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体要求详见附件项目申报指南,须一并遵循。
(二)项目申报资料。申请单位按照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规定格式的申报材料,相关附件在申请时必须同时提交,未按规定提交、缺少纸质件或电子件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三)申报单位保证全部申报材料真实、完整、有效。一旦发现有虚假信息,本次申请无效,并将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及其他所有不利后果。
四、申报程序
(一)申报材料提交。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的纸质件(原件一式五份,需加盖公章,A4 纸格式)和 PDF 格式的电子件报送到我局知识产权保护中心,地址:东莞市南城街道东莞大道南段 112 号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501 室,电子邮箱:dgamrbhzx505@dg.gov.cn。
(二)项目评审。我局将组织专家对申报项目进行资格审查和评审,评审结果符合立项条件的将予以立项。
(三)经费拨付。项目立项并签署合同后,按规定拨付项目资金至项目承担单位。
五、申报时间
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 20 个自然日内。逾期将不接受申报。
六、联系方式
知识产权保护中心谢志庆,办公电话:0769-26986773。
东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 年 8 月 7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