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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珠海市关于开展2023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8-09 浏览量:1137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3-08-09/2023-08-31
  • 项目类型 :
      科技特派员/院士工作站/博士工作站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3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关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设站要求,结合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博士后工作实际,现拟开展2023年度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原则上从近三年已联合培养3名以上非超龄博士后研究人员且已有博士后出站的合作区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中择优设立;属于合作区产业发展方向、未来产业或创新领域,并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且至少符合一项推荐条件的企事业单位,也可申报。

  (一)基本条件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实质性运营且运行状况良好。

  2.具有一定规模,并具有专门的研发机构或科研平台。

  3.拥有高水平的研究队伍,有一定数量具有高级职称或相应水平,可担任博士后导师的本单位全职科研人员。

  4.能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较好的科研条件和必要的生活条件,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享受设站单位职工同等待遇,薪酬不低于同等资历职工和国家博士后当年日常经费资助标准。

  5.有明确的博士后招收计划,具有创新理论和创新技术的博士后科研项目。

  6.能够制定切实可行的本单位博士后工作管理办法,配备专职管理服务人员。

  (二)推荐条件

  至少符合以下其中一项条件即可申报:

  1.建有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研究中心、国家工程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国家企业技术中心、国家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国家科技资源共享服务平台、国家高端智库等国家科研创新平台。

  2.省级以上制造业创新中心、技术创新示范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示范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及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3.近五年荣获省部级以上科技奖励或承担省部级以上重点研发计划、重大科研项目。

  4.属于合作区产业发展方向中具有较高成长性的科技型企业,科技型企业家或留学回国人员创办的企业,且近三年企业研发投入占年销售收入比例较高。

  5.获得国家监管机构、行业协会较高评级或企业资质,整体技术水平或重点科研领域在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具有行业示范性和带动性作用。

  6.承担重要社会服务功能,具有较强科研创新能力的高端新型科研组织或省部级以上直属科研文化单位。


  二、申报流程

  (一)报送材料。各有关单位按要求资助填写申报表,由单位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将申报材料报送至合作区博管办;

  (二)材料受理。材料齐全且符合要求的,予以受理,并办理受理登记手续;否则,不予受理,申报材料退回;

  (三)初审。合作区博管办按文件要求对各单位申报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同意后将申报材料报送省人社厅;否则,材料退回;

  (四)审核、审批。各单位申报材料经省博管办审核后报送国家博管办审批。


  三、材料要求

  (一)申报单位按照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有据可查的要求,认真填写《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报批表》(附件1)、《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新设站申报单位推荐汇总表》(附件2),并写明申请单位综述材料(请勿超过1页)。《申报表》连同佐证材料一并装订成册,一式3份(均为原件),签字盖章。相关佐证材料附在申报表后面合并装订,佐证材料须加目录和页码,请勿超过20页。整套材料均用A4纸双面打印,装订顺序为:封面-目录-申请单位综述材料-申报表-佐证材料。

  (二)申报单位须于8月31日前将《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分站报批表》交合作区博管办(地址: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宝兴路189号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综合服务中心二楼204室),上述所有纸质材料应同时附PDF电子文档打包发送至联系邮箱liqy@dhqtech.com。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经济发展局

  (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博士后管理办公室)

  2023年8月9日

  (联系人:李小姐,联系电话:0756-2990223,15307564321)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