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立项公示 关于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企业拓展市场——境外展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关于2023年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企业拓展市场——境外展项目)初审结果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根据《东莞市商务局关于印发<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商务〔2022〕137号)和《东莞市促进开放型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等文件精神,我局对1183个申报项目进行了初审,现将初审结果(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将进入复审阶段。公示期间,任何单位或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通过书面署名方式向东莞市商务局(对外贸易科)反映。
公示时间:2023年9月27日至10月1日
地 址:东莞市南城街道莞太大道33号3楼对外贸易科
电 话:0769-22806513、22888290
东莞市商务局
2023年9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