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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灵犀汇拟备案天津市众创空间的公示
各有关单位:
经区科技局推荐,专家评审等程序,市科技局第20次局长办公会审议确定了灵犀汇运营主体[灵犀汇(天津)科技有限公司]拟备案天津市众创空间,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3年10月7日至2023年10月11日(5个工作日)。公示期内,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向市科技局以书面形式提出。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必须明示真实身份,提供书面的异议理由,并附必要的证明材料。单位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标明联系人、联系电话并加盖公章;个人提出的,应当在书面材料上签署(不能打印)真实姓名和有效联系电话,市科技局将按规定对异议人身份予以严格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平、公正,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通讯地址:天津市和平区成都道116号 邮编:300051
联系人:市科技局区域创新处 阚金玲
联系电话:022-58832867
天津市科学技术局
2023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