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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补充公示北京市2023年第二季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名单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按照工业和信息化部《优质中小企业梯度培育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企业〔2022〕63号)、《北京市优质中小企业梯度管理实施细则》要求,我局组织开展了2023年第二季度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征集及评审工作,现向社会补充公示12家拟认定企业名单。
公示期自2023年10月13日至2023年10月19日。公示期内,各区中小企业主管部门负责对企业的相关问题进行答疑(联系方式详见附件1)。任何单位和个人如对上述拟认定企业持有异议的,请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局反映。单位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应当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局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提出异议的,我局将不予受理。
监督电话:010-55578439
监督邮箱:zhongxiaochu@jxj.beijing.gov.cn
邮寄地址:朝阳区工体北路6号凯富大厦西侧电梯5层501(收件人:赵璐;电话:18511123529)
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局
2023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