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重庆市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重庆市关于组织申报2023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第一批项目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国家知识产权局办公室《关于实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助力中小企业创新发展的通知》(财办建〔2021〕23号)精神,根据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关于明确2023年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资金支持方向及绩效指标等事项的通知》《重庆市知识产权局实施中央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资金管理细则》有关要求,现将2023年度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见附件1、2、3),并就组织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计划内容
(一)高校院所专利转化促进项目。支持高校、科研院所、新型高端研发机构建立健全专利运营转化机制,开展高校院所存量专利“全样本筛查”,形成可转化专利清单。建立健全专利转化运营的长效机制,开展专利申请前评估,对“存量专利”数据进行深度加工,开展专利开放许可、交易转让、作价入股等,促进专利技术向“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等优质中小企业转移。
(二)高价值专利培育转化项目。瞄准“33618”现代制造业集群需求,面向创新能力强、研发投入高、企业经营好、管理制度全的专精特新(小巨人)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知识产权优势企业等开展高价值专利培育,完善高价值专利管理制度,运用专利信息分析布局一批高价值专利组合,并通过产业化实施、转让、许可、质押融资等实现转移转化。
(三)中小企业专利转化承接项目。支持中小企业围绕核心产品开展专利转化能力提升,以转化实施为目的,通过转让、许可、作价入股等方式,从高校院所、国有企业获取专利技术。实施专利导航、升级培育、许可转让、质押融资、军民融合双向转移转化等工作,促进企业产品提质增效。
二、组织方式
(一)申报推荐。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按照本通知精神,认真做好专利转化专项计划项目申报的宣传发动工作,积极组织符合本通知要求的相关申报主体进行申报。
(二)择优立项。市知识产权局将按形式审查、专家评审、集体决策等程序,择优立项,并给予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支持。
(三)强化指导。市知识产权局将会同市财政局对计划实施进行业务指导,定期组织绩效评估。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要强化项目实施的服务指导和督促检查。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填报项目申报书,编制项目实施方案,提供有关附件材料,并加盖申报单位公章。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经所在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审核并出具推荐意见,按项目类别填报推荐汇总表,统一向市知识产权局申报。
(二)申报单位将申报材料按申报书、实施方案、相关附件的顺序编排。申报材料需同时报送纸质版和电子版,其中,纸质版用A4纸打印胶装成册(一式一份)。电子版将所有纸质版扫描成一个PDF文件(文件名为:项目类别+申报单位),由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汇总后,统一发送至cqzscqyyc@126.com。各区县知识产权管理部门统一提交申报材料截止时间为2023年12月22日18:00,逾期不予受理。
(三)申报材料应真实、准确、规范,有弄虚作假等不良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立项资格。
特此通知。
重庆市知识产权局
2023年11月20日
(联系人:王老师,陈老师;联系电话:67097232,675208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