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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松山湖(生态园)企业创新突出贡献奖、新型研发机构突出贡献奖的通知
园区各企业、新型研发机构:
为提高园区创新能力,树立创新标杆,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氛围,根据《松山湖(生态园)“企业投资突出贡献奖”、“企业创新突出贡献奖”,“新型研发机构突出贡献奖”和“青年创业典范奖”奖励实施办法》要求,我局现组织开展“企业创新突出贡献奖、新型研发机构突出贡献奖”的申请认定。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企业创新突出贡献奖
根据企业当年研发投入、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例、研发人员占从业人员比例等指标进行计分,对总分排名前5名的企业,给予创新突出贡献奖励。
二、新型研发机构突出贡献奖
根据新型研发机构的企业孵化能力(包括自行孵化和设立专业运营公司孵化两种情形,后同)进行计分排名,对总分排名前3名的新型研发机构,给予新型研发机构突出贡献奖励。
三、材料提交要求
为做好相关计分工作,材料提交要求如下:
1、申请“企业创新突出贡献奖”的企业按要求填妥附件1及2表,提供2015年度财务报表,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以上纸质材料全部加盖企业公章于2016年1月15日上午十二点前报送至松山湖(生态园)科技创新局,电子版请发送至邮箱:377567405@qq.com。
2、申请“新型研发机构突出贡献奖”的新型研发机构按要求填写附件3表及相关证明材料附件,签署申报材料真实性承诺书(附件4),加盖单位公章后于2016年1月15日上午十二点前报送至松山湖(生态园)科技创新局,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1031709228@qq.com。
四、说明
各单位逾期不提供或提供材料不完整的,则视为该单位自愿放弃本次“企业创新突出贡献奖、新型研发机构突出贡献奖”的评选申报。本次填报的单位需要对其提供及填报的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恶意骗取资金的,一切法律后果由各单位自行承担,我局保留追回奖励资金的权利;如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特此通知
(企业创新突出贡献奖联系人潘兆龙,联系电话:22891858、13580850290;新型研发机构突出贡献奖联系人曾涛,联系电话:22892080、18922986625)
东莞松山湖高新区科技创新局 东莞生态产业园区科技创新局
201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