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东莞市关于开展2023年道滘镇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关于开展2023年道滘镇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有关主体:
根据《道滘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道滘镇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东道府〔2023〕36号)有关要求,我办制定了《2023年道滘镇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指南》,现就开展2023年道滘镇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申报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工商注册地、统计地和税务登记地均在道滘镇,符合专项资金扶持条件的市场主体和单位,以及在上述市场主体或个人。申报主体要弘扬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履行维护国家意识形态安全和文化安全等社会责任。
二、申报条件
本次申报项目是指2023年7月21日至2023年12月31日期间获得的各项认定。
文旅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适用范围包括:一是支持投资重点文化项目;二是支持文旅企业培育壮大;三是支持社会资本参与资源统筹及项目运营;四是支持创建各级文化产业园区;五是支持投资创建新型文旅精品空间;六是支持发展民宿;七是支持开发或引进工业游、研学游项目;八是支持申报各级非遗项目;九是支持申报市级以上相关文化资金;十是支持优秀版权作品认定;十一是支持青年文旅项目创新创业;十二是支持开展文艺培训和文艺活动;十三是支持举办或参加知名展会;十四是支持宣传道滘优秀文化作品。对于有较大影响力和示范带动性,并能产生显著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重大文旅产业项目,通过镇委镇政府“一事一议”方式确定扶持的方式和额度。
三、申报时间及方式
申报受理截止时间为2024年2月5日。
申报主体按申报指南要求提交资料,所有申报材料须按顺序整理编制,报材料除均提供复印件,采用A4纸装订成册,一式三份加盖公章(骑缝章)/签字加盖手印,并制作成电子文档(PDF格式),电子文档和其他照片、截图、音视频、作品链接等资料为电子材料建立文件夹,文件夹形式:申报单位为一级文件夹名,作品名称作二级文件夹名,拷贝至U盘或移动硬盘报送。提交申报材料时,需向受理单位出示相关证件材料原件。
联系人:叶伟锋,0769-81332599,道滘镇花园大街1号镇政府大院三楼宣教文体旅游办2室。叶盈莹,0769-81319615,道滘镇桥东大街2号文化服务中心6楼办公室。
道滘镇宣传教育文体旅游办公室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