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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4年度高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申报工作的通知
为进一步完善我区科技创新服务体系,根据《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扶持办法》(珠高〔2023〕27号)、《珠海高新区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细则》(珠高科〔2024〕22 号)文件精神,现组织开展2024年度高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平台运营主体是在珠海高新区依法注册登记并运营1年及以上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高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民办非企单位。
(二)具备提供服务的基本条件,固定工作场地面积不少于500平方米,拥有仪器设备(含软件)价值300万元以上。
(三)可为我区主导产业企业提供研发试验、工艺验证、检验检测、设备共享等公共技术服务。
二、申报资料
请按《2024年度高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申报材料清单及要求》(附件3),提交申报材料。
三、办理时限
(一)线上申报
2024年3月14日至3月25日18:00。除线上审核要求补充材料外,逾期不予受理。
(二)线上审核及纸质材料报送
1.线上审核时间:2024年3月26日至4月1日18:00。
2.线上审核通过后,纸质材料报送时间:2024年4月2日至4月5日18:00。
(三)专家评审
2024年5月15日前完成。
(四)结果公布
2024年5月25日前公示拟认定项目名单,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五)平台认定
2024年6月20日前发布平台认定通知。
四、办理流程
(一)线上填报
1.注册登录。本次申报单位登陆填报的系统为“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首次登陆需根据系统提示,注册并完善相关信息。申报单位及个人用户需以其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或个人身份信息通过平台在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进行注册,完成注册后即可直接登陆平台,登陆后需继续完善申报单位及个人相关信息,并申报符合条件的项目。
2.申报提交。在“2024年度高新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认定项目”中申报,上传相关附件材料并在申报截止时间前根据系统提示提交。申报单位在完成在线填报后,可随时通过申报系统关注所申报项目的“工作进度”栏,及时了解申报项目所处进度和审查结果。
(二)线上审核
区科技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符合性进行审查并提出意见,对不符合申报要求的不予受理。线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申报平台打印生成《申报书》,并按照申报书(签字盖章)、附件材料(在申报平台下载水印版并编制目录)的顺序胶装成册(一式一份,A4纸双面打印,整本带有水印),在骑缝处加盖公章后报送至珠海高新区科技产业局。地址:珠海高新区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12楼1208室。
(三)专家评审(仅对线上审核通过的申报项目)
区科技主管部门组织专家开展材料评审和实地考察工作。材料评审采取定量评价方式,根据《珠海高新区支持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实施细则》附件1相关标准进行评分,评分总分在60分以下的单位不予通过认定;实地考察采用定性评价方式,主要对申报材料真实性进行复核审查。专家评审后形成专家综合评审意见。
(四)结果公布
区科技主管部门根据专家综合评审意见,提出拟认定的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名单,并在“珠海财政惠企利民服务平台”(https://113.106.103.75/#/home)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五)平台认定
区科技主管部门将公示无异议名单按程序报批后在珠海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网站(网址:http://www.zhuhai-hitech.gov.cn/)发布认定通知。
五、有关说明
(一)项目申报材料填写格式和标准:须按有关填写说明和指引执行。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
1.申报内容或条件不符合申报要求;
2.申报书填写内容不全;
3.附件证明材料不全或不符合规定;
4.提交虚假材料。
(三)项目申报列入科研诚信监管。申报单位必须诚信申报,保证资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行为将列入科研失信行为记录并按规定惩罚。
六、联系方式
业务科室: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科技服务科
联系地址:珠海高新区香山路439号创新发展大厦A栋12楼1208室
联系人:张小双
联系电话:0756-3626784
填报系统问题技术支持联系电话:0756-2602051,0756-260205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
珠海高新区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局
2024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