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从化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办法

申报已结束从化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办法

发布时间:2024-03-12 浏览量:134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3-12/2024-04-15
  • 项目类型 :
      资质认定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从化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办法

 

  为积极推动“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的申报、评选、入库工作,进一步推进个体工商户分型分类精准培育,促进我区个体工商户高质量发展,现将我区“名特优新”个体工商户申报办法明确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4月15日

 

  二、申报范围

  申报对象为广州市从化区范围内登记成立,营业执照为存续状态的个体工商户(即不含吊销、注销、撤销、歇业状态)。

  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申请入库:

  (一)申报或推荐之日前2年内,有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罚款及以上行政处罚信息,尚未完成信用修复的;

  (二)个体工商户经营者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

  (三)其他不宜纳入分类培育的情形:如调查过程中发现提供虚假信息、存在安全生产隐患等的。

  个体工商户满足以下条件之一的,符合“名特优新”入库标准:

  (一)“知名”类个体工商户:

  1、产品和服务质量好、诚信经营、有一定品牌影响力;

  2、在区级及以上行政区域或在相关网络平台有较高市场占有率或知名度;

  3、拥有商标品牌且有一定知晓度;

  4、在“小个专”党建方面获得过荣誉等;

  (二)“特色”类个体工商户:

  1、依托区域文化和旅游资源,经营旅游接待、传统手工艺制作、土特产品销售、特色餐饮服务等地方特色产品和特色服务,经营理念或经营方式独特,具有代表性;

  2、持有或使用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地理标志认定登记或商标、名特优新农产品证书等;

  3、从事本区范围内特色产业、农业品牌等行业,具有一定行业引领作用;

  4、经行业、产业主管部门或当地特色行业、产业协会推荐,并经审核通过“特色”类等。

  (三)“优质”类个体工商户:

  1、执着坚守、长期经营超过一定年限;

  2、拥有区级以上政府认定的老字号、非遗工坊、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传承人、乡村工匠等传统文化标志;

  3、经营者获得相关职业资格证书或技能荣誉;

  4、经营者拥有相关专业技术职称并实际从事关联行业;

  5、取得相关管理体系认证或产品质量认证等。

  (四)“新兴”类个体工商户:

  1、率先从事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经营,在当地发挥引领示范作用,有效带动产业发展和周边群众致富;

  2、拥有与经营范围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

  3、依托互联网从事网络创作、自媒体、直播带货等经营活动,在相关平台的美誉度高、粉丝量或用户数量大,经营状况良好等。

 

  三、申报步骤

  (一)登录申报平台。符合申报条件的个体工商户,登录全国“名特优新”培育平台(网址为:https://mtyx.gtgsh.com),选择广东省广州市从化区,点击“登录”-“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手机扫描二维码后点击“下载执照”,输入姓名及身份证号码进行实名认证。使用电子营业执照小程序中的“扫一扫”扫码登录即可进入申报界面。

  (二)填写基本信息。个体工商户根据系统提示,依次填报经营者相关信息、营业收入、吸纳就业人数、缴纳社保人数等相关信息。

  (三)提交佐证材料。个体工商户结合实际经营情况,申报时只能选择“名特优新”其中一种类型进行申报,按照系统申报要求对应上传佐证材料即完成申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