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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东莞市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拟改造企业(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行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2 浏览量:83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3-12/2024-04-12
  • 项目类型 :
      技术改造
  • 扶持方式 :
      资质荣誉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第二批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拟改造企业(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行业)遴选工作的通知

  

各镇街(园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各牵引单位及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开展省级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的通知》(粤工信工业互联网函〔2023〕26 号)、《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实施方案》文件有关工作部署,我局于2024年2月已公布了第一批51家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行业)拟改造企业名单。现计划组织开展第二批拟改造企业遴选工作,征集遴选有意愿进行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下文简称“拟改造企业”),参与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工作,现就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面向纺织服装鞋帽、食品饮料行业,全市有意愿开展数字化转型的中小企业。


  二、遴选条件

  (一)基本要求

  1. 在我市注册,生产经营和财务状况良好。

  2. 属于纺织服装鞋帽行业或食品饮料行业。

  3. 符合国家统计局《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的制造业中小企业。企业可通过以下链接进行自测:https://baosong.miit.gov.cn/ScaleTest。

  4. 数字化改造意愿强烈,且近一年有改造计划。

  5. 拟改造项目实施地在东莞市辖区范围内。

  6. 近1年未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或未发生重大安全(含网络安全、数据安全)事故,或未发生偷税漏税等违法违规行为。

  (二)优选条件

  拟改造企业可依据以下条件优选:

  1. 获得过市级及以上数字化转型、智能制造相关政府扶持或荣誉。

  2. 获得过国家“小巨人”、省“专精特新”、创新型中小企业等荣誉。

  3. 未来有上市计划。


  三、责任及权利

  (一)申报企业须承诺在我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建设期间(今至2025年底)积极开展数字化改造,配合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工作,接受业务指导,参加相关调研等活动。

  (二)入选拟改造企业可享受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城市试点财政扶持政策,可以申请数字化转型改造项目补贴、参与政府组织的数字化转型相关综合服务活动。


  四、工作流程

  (一)广泛发动。数字化牵引单位积极配合各镇街(园区)认真摸查属地相关行业企业情况,鼓励符合条件且改造意愿强的企业填写东莞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入库申请表(见附件1)。

  (二)企业自主申报。请符合条件且改造意愿强的企业填写附件1申请表。填写并盖企业公章后,将附件1申请表扫描上传登记(上传附件仅支持pdf格式),上传登记后,将申请表纸质版报送至属地镇街(园区)工信部门。

  (三)镇街择优推荐。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收到企业提交的附件1申请表纸质版后,核实内容并择优推荐,形成拟改造企业入库推荐名单(见附件2),各镇街推荐企业数量不少于3家。所有附件材料盖部门公章后,将纸质版及扫描电子版报送至市工信局。

  (四)遴选入库。市工信局收集各镇街(园区)报送的纸质材料后,将重点考察符合条件企业的经营能力、数字化转型基础情况、改造意愿和投资计划,遴选符合条件的企业入培育库。入库企业名单将在“企莞家”平台进行公示。


  五、工作要求

  企业须在2024年4月12日17:30前将填写的附件1申请表扫描,通过网络链接或手机扫描二维码上传至“企莞家”(见附件3),纸质版报送至属地镇街(园区)工信部门。镇街(园区)工信部门汇总企业填写的附件1申请表,并形成附件2推荐名单,核实并盖章于2024年4月19日前送达市工业和信息化局数字产业科。

  

  东莞市工业与信息化局

  2024年3月12日

  (联系人:冯小姐、李先生 联系电话:22226671、18476208115)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