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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广州市关于印发2024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14 浏览量:1946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3-11/2024-03-18
  • 项目类型 :
      知识产权/知识产权金融
  • 扶持方式 :
      事前补助
  • 资助金额 :
      50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广州市关于印发2024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的通知

 

各区市场监管局、广州开发区知识产权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粤财工〔2019〕122号)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指南》,现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申报单位为市属单位的,由其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申报单位为中央及省驻穗机构、部属(或省属)高等院校、中央和省属科研院所的,可直接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其他申报单位由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各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知识产权局)请结合本单位工作需要,负责核实、推荐本区的申报项目。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4年3月11日

  (联系人:雷谦振、周杰,电话:020-83228213,020-86351911 )


  2024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

  为做好2024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入库储备工作,根据《广东省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专项资金(市场监督管理)管理办法》有关要求,我局制定了《2024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保护类)申报指南》,并将有关申报事项说明如下:

 

  一、申报时间

  即日起至2024年3月18日17:00时,逾期不再受理。

 

  二、申报条件

  申报人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在广州市行政区域内的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或其它组织,或具有广州市户籍或者持有“广东省居住证”上居住地址在广州市的自然人;

  2.具有完成项目任务的工作基础和实施条件,有知识产权工作基础和财务管理制度(自然人除外);

  3.申报单位应有良好的社会信誉,依法经营,规范管理,具有健全的核算和会计制度,严格执行国家、省、市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法规,未被列入国家、省、市失信联合惩戒黑名单,过去3年内在申报和承担国家、省、市知识产权项目中无不良信用记录,未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且符合各项目申报指南的具体要求。

 

  三、申报方式

  申报单位须按项目申报指南的要求,填写《申报书》和准备相关材料。申报材料须按顺序装订成册,《申报书》须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其他材料盖骑缝章。申报单位须将申报材料的纸质版(一式五份)和PDF格式电子版一并交至广州市科学技术交流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天河区马场路26号广发证券大厦13楼;联系电话:020-81307221、020-81303421),电子版同步发scjgj_zscqbhc@gz.gov.cn、kjjlg_jx@163.com邮箱。

 

  四、申报流程

  符合条件的,申报单位为市属单位的,由其市级行政主管部门或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申报单位为中央及省驻穗机构、部属(或省属)高等院校、中央和省属科研院所的,可直接由所在单位审核推荐;其他申报单位由所在区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审核推荐。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对推荐的项目进行受理审查,符合申报指南要求的,进入评审阶段。市市场监管局(知识产权局)按照评审结果排序将项目列入2024年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库。

 

  广州市社会公共资源商标品牌知识产权保护项目

  (一)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社会团体。可以由2家以上联合申报。

  (二)申报条件

  1.具有商标品牌法律服务经营范围或服务内容。

  2.能够为保护公共资源及时提供商标注册、权利状态等数据信息支持服务。

  3.具有商标代理申请、维权、运用指导实际经验。

  4.有办理公共资源商标品牌维权经验的优先。

  5.有办理具有较大社会影响商标品牌维权案件经验的优先。

  (三)项目类型、数量及经费安排

  本项目为前补助项目,计划立项1项,共安排资金50万元。

  (四)工作任务

  1.选取不少于1个区域品牌/公共资源自主品牌,借助互联网+自媒体+行业协会等多种渠道对外宣传平台,扩大受众群体,提升公众体验感。

  2.将老字号、非遗、地标、知名旅游景点等公共资源商标品牌资源背后的历史渊源进行深入挖掘并协助企业做好记录工作。扩大地标产品影响力,积极参与和协助开展地理标志产品湾区认证。编撰广州市社会公共资源商标品牌故事记录材料1册,通过生动的故事记载记录下来,向广大消费者宣传传播,讲好故事,做好示范,留好传承,引好消费。

  3.选取广州市 1-2个辖区,对该区内地理标志商标或老字号商标的注册保护情况进行调研,指导相关公共资源商标品牌的培育、运用和运营,针对性地提供指导其商标注册保护的法律意见书,不少于2份。

  4.充分发挥商标大数据和商标审查专业优势,设立专班专线和派出专业人员,为行政执法、司法保护、仲裁调解机构及时提供专业意见,并为上述部门处理公共资源、老字号、展会知识知识产权侵权案件提供有力支撑。

  5.重点关注、跟踪整理广州地区反复抢注公共资源、老字号商标,大量囤积公共资源商标,经常性“傍名牌”、“搭便车”的申请人及代理机构“黑名单”,每季度反馈一次。

  6.针对广州市公共资源商标品牌的保护状况,面向涉及公共资源商标品牌的有关单位,组织关于商标品牌保护运营的主体培训1场(次)。

  7.针对已形成的广州市公共资源商标品牌清单进行梳理并持续更新,进一步扩大推广运用和保护范围。对其被抢注、续展、被抢注、被异议、被撤销、被无效等情况进行监测,提供预警服务,针对不同状况,分别制定广州市公共资源商标品牌保护方案,并将续展情况通知相关权利人和知识产权管理部门,不少于50份(次)。

  8.通过举办公众参与的特色公共资源商标品牌系列活动1场,深挖公共资源商标品牌背后的故事,总结具有典型区域代表价值的商标品牌的现代化运营经验和路径,促进商标品牌保护及灵活运用,扩大广州市公共资源商标品牌的受众群体,提升公众体验感和认知度。

  (五)申报材料

  1.2024年度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工作方案;

  3.申报单位主体资格证明材料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6.能证明承担项目能力和工作方案可行性的其他佐证材料。

 

  海外维权援助机制建设项目

  (一)申报主体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社会团体、行业组织、商会、社会组织及其他组织。申报主体可以独立或联合组成,联合组成申报主体的,应明确牵头申报单位。

  (二)申报条件

  对所在地区企业及知识产权情况较熟悉,具有相应的服务能力,具有丰富的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专家以及海外服务机构资源,具有建设海外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库和案例库建设经验,具有知识产权国际合规管理标准工作基础,具有同类型项目实施经验。

  (三)工作任务

  1.完善海外知识产权预警机制。持续关注海外知识产权动态,结合广州重点产业,发布10篇海外知识产权预警信息,出具1份年度本市企业海外知识产权纠纷及应对情况报告。

  2.开展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工作。组织2-3期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人才培训班,培养不少于100名学员,系列课程不少于12学时,并进行人才入库工作,完善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培训人才档案,帮助企业及服务机构培养、贮备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增强广州企业海外知识产权保护能力,进一步扩大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保护人才队伍。

  3.完善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利用及完善已建立的广州市海外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服务机制,为不少于20家企业提供维权援助服务,针对广州各区重点产业开展不少于3场海外知识产权风险防控培训与宣传。

  (四)项目数量及经费安排

  前补助项目。共安排资金50万元。本项目计划立项1项。

  (五)申报材料

  1.2024年度省下放市县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项目申报书;

  2.项目实施方案与实施计划;

  3.申报单位的主体资格证明材料;

  4.法定代表人、项目联系人的身份证复印件;

  5.银行开户证明材料复印件;

  6.其他需要提供的材料。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