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飞豹原创 申报技巧 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国家专利导航产业发展实验区的申报条件是什么
实验区建设的申报主体为产业集聚区所在地人民政府(或作为政府派出机构的园区管理委员会,下同)。
1.知识产权工作基础扎实、环境良好,具有运用专利导航助推产业转型升级、创新发展的客观需求和积极意愿;专利拥有量达到一定规模,每万人口发明专利拥有量不低于10件。
2.已选定某一专利密集型产业,并设有发展该产业的专门机构。该产业具有一定的发展基础,上一年度工业总产值不低于30亿元,入驻企业不少于40家。
3.具备良好的产业专利信息利用工作基础。对产业专利技术发展趋势、专利区域分布有全面的认识,开展过产业专利分析或重大经济活动知识产权评议工作。
4.产业知识产权运营要素集聚、业务活跃。相应产业具有联盟性行业协作组织,“政产学研金介用”深度融合,产业知识产权资源专业化集聚、一体化运营;具有专业化知识产权运营服务机构,人员不少于5人,负责人熟悉知识产权运营业务知识,具有相应产业知识产权运营成功案例。
5.具有相对集中、边界清晰的实验区建设范围;地方政府已出台支持实验区建设的具体政策和措施。
6.对于《中国制造2025》确定的十大突破发展的重点领域、“互联网+”融合的关键领域等国家重点产业领域,亟需开展专利导航的产业集聚区,条件可适当放宽。国家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园区优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