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2024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和技术改造再贷款项目的申报指南
一、政策背景
国务院印发的《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国发[2024]7号)明确,运用再贷款政策工具,引导金融机构加强对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的支持;中央财政对符合再贷款报销条件的银行贷款给予一定贴息支持。
为此,中国人民银行近日已设立技术改造再贷款,再贷款额度5000亿元,利率1.75%,期限1年,可展期2次,每次展期期限1年。发放对象包括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银行、国有商业银行、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制商业银行等21家金融机构。
金融机构根据企业申请,参考行业主管部门提供的备选企业名单和项目清单,按照风险自担的原则,自主决策是否发放贷款及发放贷款条件。金融机构向中国人民银行申请再贷款,中国人民银行对贷款台账进行审核,对于在备选企业名单或项目清单内符合要求的贷款,按贷款本金的60%向金融机构发放再贷款。
二、申报要求
企业(项目单位)应与意向银行初步对接后尽快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系统(http://kpp.ndrc.gov.cn)向我局报送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我局将符合条件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推送至上级发改部门。国家发展改革委将审核形成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备选项目清单推送21家全国性银行并抄送中国人民银行。
其中,对于已审核通过且属于再贷款支持领域的制造业中长期贷款项目,将纳入再贷款备选项目清单进行二次推送,企业(项目单位)不需另行申报再贷款项目。
三、操作指南
通过互联网访问网站http://kpp.ndrc.gov.cn,新用户需注册账号,登录系统进行填报,原有用户直接录填报即可。
(一)新增项目
在“项目管理-填报区”菜单模块,点击“新增”按钮添加项目,填写“中长期贷款”项目相关信息,重要指标填报说明如下:
1.基本信息表填写说明
①“是否申请中长期贷款”栏选择“是”。
②“项目名称”栏以发改部门备案、核准、审批项目立项名称为准,如项目未经发改部门立项,则由企业自行取名,后续不再变更。
③“项目单位”栏填写企业法人准确全称,对不属于企业法人的项目单位,在“项目单位”栏填写“项目单位(单位类型)”,单位类型包括自然人、个体工商户、农村承包经营户等。
④“建设地点”栏选择“广东省-珠海市-xx区”。
⑤“贷款用途”栏填写详细信息,如购置XXX设备、更新改造XXX设施、对XXX生产线进行技术改造,不要填写“项目投资建设”“项目投入”等类似无法反映具体情况的内容。
⑥“建议对接银行”栏请核实后填写(提前与所填建议对接银行做好沟通协商,最多可填写2家对接银行),享受再贷款政策的项目,须确定建议对接银行,填报后无法更改,仅由填报对接银行提供贷款支持。
⑦“审核辅助标识03”处请填写“2024年制造业中长期贷款”。
2.投资情况表填写说明
①“银行贷款”对应行填写“总投资”和2024年资金需求。
②对于已获得银行贷款的项目,在“累计下达(安排)资金”列中填写已贷款数额。
3.前期工作填写说明
根据实际情况填写项目立项、用地、环评等行政审批事项情况。
(二)项目报送
在“项目管理-填报区”菜单模块,点击“报送”按钮,进行“中长期贷款”项目报送。
(三)修改已报送项目
针对已报送的项目,在申报期内若想修改、请联系各区发展改革部门解锁。项目锁定等级为“无”时,点击项目名称直接进行修改。
四、申报时间
该项工作为常态化工作,全年可报。
五、政策咨询
珠海市发展和改革局:2223179
香洲区发展改革部门:2516332
高新区发展改革部门:3629965
斗门区发展改革部门:2782010
金湾区发展改革部门:7262017
鹤洲新区筹备组发展改革部门:86873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