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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黄埔区关于开展入驻美妆专业产业园办公及生产用房租金补贴(美谷10条)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4-30 浏览量:1220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工业和信息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4-30/2024-05-22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黄埔区关于开展入驻美妆专业产业园办公及生产用房租金补贴(美谷10条)申报的通知

 

区各有关单位:

  根据《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穗埔府规〔2021〕16号)和《广州市黄埔区 广州开发区促进美妆产业高质量发展办法实施细则(修订稿)》(穗埔市监规字〔2022〕2号)等要求,我局启动入驻美妆专业产业园办公及生产用房租金补贴申报工作,现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事项

  入驻美妆专业产业园办公及生产用房租金补贴


 二、申报时间

  2024年4月30日至2024年5月22日


 三、申报范围

  (一)在广州开发区、广州市黄埔区及其受托管理和下辖园区(以下简称本区)范围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有健全的财务制度、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符合信用管理相关规定的化妆品研发、生产和销售等相关企业;

  (二)企业须已经入驻本区经认定的美妆专业产业园;

  (三)申请租金补贴的办公用房、生产用房须为企业租赁且自用的房屋,不包括附属食堂、车库、仓库。享受租金补贴期间,办公场所不得对外转租、分租,擅自转变办公场地用途,或办公用房、生产用房须充分使用,不得长期空置、用于与生产经营无关的事务;

  (四)申报扶持期为美妆专业产业园认定之日至2023年12月份


 四、申报流程

  (一)网上申报

  申请人登陆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zcdx.gdd.gov.cn),选择对应的事项,申请事项预审。

  (二)纸质材料递交

  事项预审通过后,根据办事指南的要求准备纸质材料,所有申报材料需装订成册,附封面(含申报事项、企业名称、经办人姓名、电话、电子邮箱)、目录和页码,到“政策兑现”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


 五、咨询方式

  (一)政策兑现系统的账户、资料上传方式、资料类型、系统申报的相关事宜咨询

  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82114062

  (二)政策申请业务咨询

  区工业和信息化局:82053235。

  逾期未完成申报或者未按时提交纸质申请材料的,视为放弃申报。

  特此通知。

  广州市黄埔区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4年4月29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