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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申报2024年度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09 浏览量:881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4-17/2024-05-10
  • 项目类型 :
      商贸业/电子商务/交通/现代物流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 资助金额 :
      6万元

具体扶持方式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申报2024年度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


各镇(街道)经发办,各商协会,相关企业:

  为鼓励我区企业多元化途径开拓国际市场,引导企业充分利用涉外展会平台,提升我区外贸企业国际竞争力,现支持我区企业参加2023年度下半年重点涉外项目,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金支持对象在我区注册登记且未被列入“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社会团体或依法取得进出口经营资格的企业法人。


 二、资金支持内容和标准

  (一)重点实体国外展览。在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已实际发生的我区重点实体国外展览,对每个展会每家企业的其参展费用(包括展位费和展品运输费),按照最高不超过实际支出金额的50%给予支持,最高支持总额6万元。

  (二)重点国内涉外展会。在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实际发生的我区重点国内涉外展会项目,对每家参展企业按照每个展览的实际参展费用50%给予最高不超过30000元的支持。

  (三)重点涉外交流活动。在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已实际发生的我区重点涉外交流活动,对每家企业参加每个活动最多支持3个国家,且不同国家和地区按以下标准支持:亚洲每个国家5000元/家;大洋洲、欧洲、北美每个国家8000元/家;非洲、拉美每个国家1.2万元/家。

  (四)商协会承办对外经贸合作促进活动。在2023年7月1日-12月31日期间对组织我区企业参加重点经贸活动并在项目实施前向区经济促进局报备,项目实施后达到预期效果的商协会,可给予每个境外活动最高支持总额6万元。上述所列最高支持比例与限额并非支持的最终标准,最终实际支持标准需根据资金额度与项目申报情况确定,申报单位同一项目取得的支持(含中央、省、市和区各级财政支持)不得超过其实际支出总额。


 三、资金申报

  (一)申报方式。

  1.网上申报,申报单位须登陆佛山市政府扶持企业资金综合服务平台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项目申报,并上传申报资料,在扶持通上传的申报资料需按文件要求加盖公章。操作介绍详见附件,或登陆平台首页“使用帮助”,可查看各项指引。

  2.网上申报后,需在项目获系统通过后,再在系统打印有水印的申请表和其他申报材料胶装成册提交(装订标准见附件)。纸报材料请按本通知所列材料顺序对应排列,用硬皮纸作封面按照装订标准胶装成册,并加盖骑缝公章(部分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不能另外粘贴、夹页、订补或替换。纸质材料需按不同项目(项目以展览名称命名,具体参考附件4)分别装订,并须与扶持通系统材料保持一致。复印件内容必须清晰明确。如无在系统申报,纸质申报资料不予受理。

  3.纸质资料受理。

  (二)申报材料。

  1.重点实体国外展览。(一式一份,需按以下顺序装订)。

  (1)《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括进出口业务;

  (3)海关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证明含企业中英文名称、企业经营类别、组织机构类型、经济类型等信息);

  (4)“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5)参展企业与境内(外)展会主办方或组展方签订的展位数量或面积合同;

  (6)邀请函或展会主办方出具的展位确认函(须注明展位数量或面积);

  (7)参展费用(展位费、运输费)的协约类文件、公户银行付款凭证及相关发票复印件;

  (8)参展人员的护照首页、国外展会举办地的出境和入境记录页或我国出境和入境记录页、签证页等;如电子通关无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提交;

  (9)展会现场照片(包含企业名称、展位号等信息);

  (10)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模版见附件,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11)商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2.重点国内涉外展览项目。(一式一份,需按顺序装订)。

  (1)《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海关企业注册登记证明复印件(证明含企业中英文名称、企业经营类别、组织机构类型、经济类型等信息)

  (5)与展会主办机构或组展机构签订的参展合同(协议)或参展确认函、收费清单复印件;

  (6)参展费用(展位费、运输费)的协约类文件、公户银行付款凭证及相关发票复印件;

  (7)参展人员通行证(正、反面)、电子通关无出入境盖章的情况,请自行打印出入境记录凭证提交;

  (8)展会现场照片(包含企业名称、展位号等信息);

  (9)参展人员《在职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10)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模版见附件,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11)商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3.重点涉外交流活动。(一式一份,需按以下顺序装订)。

  (1)《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2)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须包括进出口业务;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参团报名表或合同(协议)、收费清单或确认函复印件;

  (5)参团费用(含国际往返机票、酒店、签证等费用)的公户银行付款凭证及参团费发票复印件;

  (6)参展人员出国护照(含首页、签证页、出入境记录页)复印件;

  (7)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模版见附件,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8)商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4.商协会承办对外经贸合作促进活动(一式一份,需按以下顺序装订)。

  (1)《顺德区促进企业开拓国际市场专项资金申请表》(网上打印,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2)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3)“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下载的《信用记录报告》;

  (4)随团工作人员在职证明;

  (5)出境证明。出国护照首页、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页。如无签证页或签证纸、出入境记录的需提供机票、酒店住宿等相关证明材料;

  (6)向区经促局报备的材料及组团通知;

  (7)活动完成情况报告。开展活动的佐证材料及情况总结,包括但不限于:企业报名资料,如报名表、收费通知等等的复印件;活动证明材料,如现场的照片、宣传图片等资料;

  (8)企业信用报告委托查询授权书(模版见附件,纸质资料须加盖完整红色公章);

  (9)商务部门要求的其它资料。


 四、申报时间及联系方式

  (一)系统提交时间:2024年4月17日-5月10日,逾期系统将关闭无法再提交申报项目。

  (二)纸质资料提交时间:2024年5月6日-17日,资料现场交收,不接受快递,逾期不予受理。地址:大良德民路区行政服务中心东座二楼48号窗。联系人:冯先生22835676,黄小姐22835490。技术支持热线:83282211。


 五、注意事项

  (一)如发票、汇款金额不一致的时候,需出具书面说明,审核部门将根据项目情况审定;

  (二)支出费用不支持第三方付款、现金付款或以个人名义汇款;

  (三)海关企业注册登记证明,企业可通过搜索“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官网(https://www.singlewindow.cn/#/)登录查询并截图打印;

  (四)对审核人员的抽查要求,应积极配合并提供有关资料;(五)申报企业不得以任何形式骗取专项资金,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将收回财政专项资金,5年内停止其申报专项资金资格,纳入社会信用体系实施失信惩戒,并向社会公开其违法违规信息。对涉及违法违纪的责任人员,一律按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佛山市顺德区经济促进局

  2024年4月8日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