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黄埔区关于提交申报第一批2023年度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限额以上企业奖励(高质量发展30条) 项目兑现相关材料的通知
区相关企业:
根据我区出台的《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穗埔府规〔2023〕2号)、《广州开发区(黄埔区)促进经济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实施细则》(穗开研规字〔2023〕1号、以下简称《细则》)等文件要求,区商务局启动兑现2023年度批发零售业限额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限额以上企业奖励(高质量发展30条)工作。
商贸服务业规模(限额)以下企业首次成长为规模(限额)以上企业奖励(高质量发展30条)(申报指南网址:https://zcdx.gdd.gov.cn/wedPc/guideDetail?id=18100)
2024年5月10日至5月17日
请符合要求的批发零售业企业(行业代码51XX、52XX)于2024年5月10日至5月17日登录“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dx.gdd.gov.cn/wedPc/) ,按照“申请指南”提交兑现事项材料。请在上述时间内到政策兑现窗口提交纸质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一)申请人访问“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https://zcdx.gdd.gov.cn/wedPc/)进行注册(用户名、密码与企业在“广东省统一身份认证平台”通过认证的相同),申请人在“黄埔兑现通-政策兑现综合服务平台”注册通过后,申请事项预审。“政策兑现”窗口对事项预审通过后,申请人可以在系统下载打印《广州开发区政策兑现事项材料清单》,按照办事指南要求带齐纸质材料到“政策兑现”窗口递交,正式提出申请;“政策兑现”窗口经办人员对纸质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后,予以收件。
(二)对材料齐备无误的政策兑现申请,区政策研究室形式审核通过后,转送区商务局进行实质审核;对于形式审核未通过或需要补正申请材料的,5 个工作日内通知申请人。
(三)业务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将审核结果反馈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
(四)政策研究室通知申请人前往“政策兑现”提交申请资金拨付材料(收款确认函),政策研究室收齐后转交区商务局。
(五)区商务局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资金拨付材料后办理资金核拨手续。
(六)区财政国库集中支付中心办理资金拨付手续。
(一)受理部门:广州开发区政策研究室“政策兑现”窗口(窗口地址:广州市黄埔区香雪三路3号广州开发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C区349号窗口),联系电话: 82114062
(二)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上午: 9:00-12: 00、下午: 13:00-17:00(国家法定节假日按有关规定另行执行)
广州开发区商务局
2024年5月8日
(联系人:刘艺,联系电话:821114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