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申报通知 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麻涌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的通知
各有关企业:
根据镇“倍增计划”试点企业动态调整机制,镇倍增办计划在试点企业年度考核工作的基础上,开展2024年镇级“倍增计划”试点企业申报、遴选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我镇注册、纳税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和服务业企业,原则上上年度营业收入不低于2000万元。
(二)依法经营,诚实守信。企业环境信用评价等级不能为红牌;企业为我市重点用能单位的,其年度考核不能为“未完成等级”。
(三)遴选目标重点为制造业、批发零售业和服务业企业,企业所属产业必须符合我镇和水乡经济区产业发展导向。
(一)麻涌镇重点企业规模与效益“倍增计划”申请表;
(二)麻涌镇“倍增计划”企业高质量评价指标评分表;
(三)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四)2022年度、2023年度财务报表(如有审计报告或税审报告的,提供报告复印件);
(五)2024年麻涌镇“倍增计划”申报企业承诺书;
(六)企业倍增发展方案;
(七)麻涌镇“倍增计划”企业高质量评价指标评分表佐证材料(根据指标逐项提供)。
三、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用由申报单位填写申报书并提交书面材料的方式进行。申请材料由镇经济发展局审查后受理。
从发布通知即日起接受申报,截止时间为2024年5月 24日。逾期不报或不提交相关资料,视为放弃。
倍增期限原则上截止2026年12月31日,以 2023年为基础年,企业以基础年营业收入数据为依据,2024年至2025年,年度考核实现年均营业收入增长率目标为15%,或达到承诺目标的视为通过年度考核,2026年实现倍增目标。
(一)所有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应按A4规格按顺序合并用胶装成册,对每一页面依序连续编写页码(手工或打印编写页码),申报材料请自行留底;
(二)申请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三)所有申报材料申请单位请自行留底,受理的申报材料将不予退还。
镇经信局联系人:杜家伟、张嘉璇
联系电话:0769-88238066 0769-88233966
地址:麻涌镇政府大院二楼202室
麻涌镇“倍增计划”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