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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开展2024年顺德区产业质量提升标准化类扶持资金申报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4 浏览量:834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市场监督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6-03/2024-06-12
  • 项目类型 :
      租金/展会/制定标准补贴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开展2024年顺德区产业质量提升标准化类扶持资金申报的通知

  

各镇(街道)市场监督管理所、辖区内各有关单位:

  根据《佛山市顺德区推进产业质量提升扶持办法》和区财政预算资金安排,经研究,我局决定开展2024 年顺德区产业质量提升标准化类扶持资金(以下简称“标准化扶持资金”,下同)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落实《国家标准化发展纲要》和《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标准化战略的实施意见》(佛府办〔2018〕17 号)有关要求,坚持创新驱动、标准引领,充分发挥政策引导和财政激励作用,推动实施标准化战略,提升全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产业优化升级。

  (二)基本原则。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坚持择优扶强、突出重点、统筹兼顾、鼓励创新,评审流程清晰规范,资金使用安全到位。

 

  二、申报要求

  (一)申报单位:

  1.在顺德行政区域内依法设立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行业协会、其他组织。

  2.申报单位经营状况良好,有独立、健全的财务核算和管理制度,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无影响资金安全的失信行为。

  (二)申报范围、具体条件及佐证材料:2024 年标准化扶持资金项目的申报范围,是2023 年1 月1日至2023 年12 月31 日期间完成(对应的具体申报项目有特殊要求的除外),且此前未获得同类财政资金的标准化项目。申报项目应符合下列相应的具体条件,并提供相应佐材料(复印件除个人项目外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备查):

  1.主导制定湾区标准项目。需提交有关认定机构的发布文件或认定文件、已正式发布的标准文本(中英文版)、编制说明,以及两家以上我区企业或机构采用实施该标准的证明文件(“两家以上”包含本数)。

  2.承担标准化试点项目。经市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正式批准立项,2023 年期间完成验收的标准化试点项目,需提交批准立项文件和项目验收的证明材料。

  3.获评2023 年度企业标准“领跑者”项目。需提交评估机构颁发的“领跑者”证书和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上公开且带有平台水印的标准文本。

  4.获评2023 年佛山标准产品项目。需提交“佛山标准”产品证书和相关产品使用专用标识的证明材料。

  (三)申报流程:

  1. 注册和登录。申报单位登录“ 佛山扶持通” ( 网址:https://fsfczj.foshan.gov.cn)进行新用户注册,旧用户则用已有账号登录。

  2.网上填报。网上填写项目申报书,上传相关资料,确认无误后提交。

  3.书面材料报送。项目在通过网上初审后,通过平台打印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一份,申报书必须在平台下载且带有水印)盖章后,将相应纸件申报材料提交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标准化科。

  (四)申报材料的要求:

  申报单位应按要求填写申报表,提供相关佐证材料,申报表原件及有关材料的复印件应加盖公章。未按规定填写提交的,视为形式审查不合格。申报单位应向受理机关提交的材料具体如下:

  1.从“扶持通”平台下载打印项目申报书,在“申报单位意见”栏目的相应位置盖章。

  2.主体资格证明材料:申报单位提交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或社团法人登记证(复印件需加盖单位章,原件备查)。

  3.项目内容佐证材料:按第二条对应项目的要求和顺序提交。申报材料纸质件一式一份,统一用A4 纸按以上1、2、3 点的顺序装订成册,且不得使用塑料封皮和夹套。对于使用塑料封皮夹套或未能规范装订的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五)其他申报要求:

  1.网上填报时间为2024 年6 月3 日至6 月12 日,纸质材料报送时间为2024 年6 月14 日前,逾期不予受理。

  2.申报单位联系人务必为较为稳定的人员,若因申报单位的原因无法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接受扶持,并将视情节按本条第

  4 点处理。

  3.根据“一事一申报”原则,一家单位同时申报多个项目的,应分别提交相应的申报表和证明材料,否则不予受理。

  4.实行不良信用记录和异常名录管理制度。申报单位对申报项目及申报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负责。对申报单位存在虚假申报、骗取标准化扶持资金的违法行为的,依法严肃处理,追回财政资金,将其列入“黑名单”,3 年内停止其申报财政资金资格,并向社会公开其不良信用信息。对于其他恶意不按要求申报的行为,将视情节纳入异常名录管理。

 

  三、组织实施

  (一)宣传发动(2024 年5 月)。组织开展宣传和发动,动员企事业单位积极申报标准化扶持资金,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加强与“佛山扶持通(佛山市扶持资金综合服务平台)”运营团队的沟通和联系,设置工作人员权限。

  (二)项目申报(2024 年6 月上旬)。发布通知明确申报范围、条件及所需材料、申报流程等内容和要求。根据今年预算资金情况及重点工作部署,先期纳入申报范围的项目包括:主导制定湾区标准、承担标准化示范试点、获得全国企业标准“领跑者”证书、获得“佛山标准”产品证书等4 个项目。

  (三)材料审查受理和评审(2024 年6 月中、下旬)。对申报项目是否符合受理条件、申报材料是否齐全规范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有关条件和要求的,不予受理。对申报材料不齐全、不规范的,要求申报单位限期补正,未按要求补正的不予受理。落实专家评审制,由第三方标准化技术专家组成专家组,专家组根据申报项目的内容和质量进行评价,对扶持的具体金额提出评审意见。

  (四)评审结果核准、公示和异议处理(2024 年7 月上旬)。对予以扶持和不予以扶持的项目及资金分配计划通过“顺德区市场监督管理信息网”向社会公示,保证评审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经社会公示后,有关单位或个人对评审结果提出异议的,将书面答复提出异议的单位或个人。

  (五)资金发放(2024 年7 月中、下旬)。按财务管理要求,对标准化扶持资金项目报局党组会议集体审议后,通知收款单位核对收款账号等信息,收集银行开户资料和收款收据,报财务审批后将资金拨付至收款单位。

 

  四、项目评审和资金分配规范

  (一)研究制定科学、合理的资金分配指导线。根据本年度财政预算安排的实际金额和符合条件申报项目数量及构成,科学合理分配资金。

  (二)加强项目科学分类、规范评审尺度。根据项目材料的完整性和规范性、对标准化工作或产业发展的影响力、与产业政策和发展方向的契合度、项目难易程度、技术内容的规范性和先进性等因素进行评价。

  (三)扶持方式和分配依据。标准化扶持资项目均为对标准化工作成果的事后补助。结合年度财政预算安排,标准化扶持资金分配以专家评审意见为主,经党组会议集体审议后以党组会审议的结果作为资金分配依据。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刘鹏,0757-22803325;陈永华,0757-22803315。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大良新城区兴顺大道欣荣路西1 号1004 室标准化科。


历年申报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