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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已结束关于组织申报海珠区2024年度预认定大模型示范空间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5-27 浏览量:1008 收藏

具体信息

  • 发布部门 :
      其他部门
  • 申报日期 : 2024-05-24/2024-06-20
  • 项目类型 :
      智能制造
  • 扶持方式 :
      事后补助

具体申报条件

通知原文

  关于组织申报海珠区2024年度预认定大模型示范空间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人工智能+”行动部署,加快推动我区打造人工智能大模型产业集群,建设国内首个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示范区。根据有关工作安排,现组织申报海珠区2024年度预认定大模型示范空间的申报和认定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位于人工智能大模型应用示范区内的楼宇/园区业主方或运营商。

 

  二、申报条件

  1.土地权属边界清晰,不存在权属纠纷,建筑总面积不低于1万平方米,主要用于集聚人工智能大模型企业。

  2.土地权属或租赁剩余有效期不少于5年。

  3.在地理区位、公共交通、发展空间等方面应具有较好的条件和潜力,能够提供良好的创新创业服务,较好促进企业集聚。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材料包括:

  1.《海珠区预认定大模型示范空间申报表》(附件);

  2.申报单位的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申报载体的房产证及平面图复印件,若为租赁物业还须提供租赁合同复印件。

  (二)申报单位应在2024年6月20日前提供申报材料:申报材料加盖公章,电子版发至联系邮箱luminggu88@126.com,纸质版一式三份提交至琶洲管委会(地址:海珠区琶洲大道83号宝地广场1001)。

 

  四、申报程序

  1.申报单位对照申报要求进行自评,符合条件的,按要求提出申请。

  2.琶洲管委会采取书面评审、实地考察及核查等方式进行综合评价,评选出预认定大模型示范空间候选名单,在政务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经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预认定为大模型示范空间,由琶洲管委会正式向社会公布。

 

  五、相关说明

  1.经预认定的大模型示范空间,在满足“示范空间内人工智能大模型产业发展特色明显,入驻不少于10家企业,其中大模型企业占比不低于70%”等主要条件后,可向琶洲管委会申报认定为大模型示范空间。经评审认定的大模型示范空间可按规定享受运营资金补贴。

  2.联系人:琶洲管委会王小姐,020-89559817。

 

  琶洲管委会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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